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如何真正落到实处(如何推动农村“三权分置”改革?)
导读: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置,不仅仅是现有所有权和承包权分置基础上改革内容的扩展,更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新形势下的自我深化和完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如何真正落到实处
导读: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置,不仅仅是现有所有权和承包权分置基础上改革内容的扩展,更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新形势下的自我深化和完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要真正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理念落到实处,
一是要将实现农民土地权益作为“三权分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实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探索有效放活经营权的途径,但在收益分配上,无论采用“保底”“分红”还是“保底 分红”的分配方式,都不能降低或损害农民的既有土地收益。
二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怎么分离,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要因势利导,不搞运动战、不搞一刀切。
三是要科学界定“三权”,特别是要厘清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权利边界。既要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又要统筹处理好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严格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增强其对发展适度规模化农业经营和农业生产持续投资的信心和积极性。
四是要合理把握土地集体所有和市场化的关系。发挥市场机制,放活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是承包权、经营权得以存在的源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或者股权化,绝不是土地经营权的变相“买卖”。土地集体所有是“三权分置”的基础和底线,这一底线必须坚持,丝毫不能动摇。
五是要努力营造“三权分置”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要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促进农民的非农就业,切实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通过不断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逐步剥离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还原土地自身的资源属性。
真实的宅基地改革
收回宅基地,也只是某种情况而已,而且不是最近才说,是一直存在的,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有严格的规定,比如一户一宅,所以要收回的也是那些不合规定的宅基地,正常农民的宅基地还是好好的,不会有人去动的。1、让尽量多的农民有地方住;
2、让有需要的农民其实可以通过退出宅基地获得一笔不小的财产收入;
3、改善农村整体环境。
从目前来看,第二点和第三点目标比较受欢迎,大部分宅基地改革都是在重新规划整个村子,也有不少用来抵押贷款的。而收回宅基地,也只是某种情况而已,而且不是最近才说,是一直存在的,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有严格的规定,比如一户一宅,所以要收回的也是那些不合规定的宅基地,正常农民的宅基地还是好好的,不会有人去动的。
农村生活看似无忧无虑,其实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水利电网,比如垃圾处理,都需要处理的。在宅改前,宅基地使用上存在好多问题,比如一户多宅,宅基地私下乱买乱卖,还有更严重的空心村等,问题其实很严重了。其实宅基地改革,不单单指的住房,包括所有的建筑面积。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大量有用无用的附属房、猪牛羊圈、简易厕所充斥村庄,大量耕地被这么占用着;另一方面村里的路早就该修了,该有的配套设施也啥都没有,脏乱差的生产生活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重新规划一下是很迫切的。
所以这次宅基地改革最好的效果应该就是处理掉目前宅基地问题上比较大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制定出有效的退出机制,该拿钱的拿钱,该重新规划就重新规划,根本就不是流传说的要收回农民的宅基地了。当然,宅基地改革应该会像治病一样,会慢慢的一点一点变好,中间过程可能有点苦,但最终是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