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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内容范围包含哪些内容?(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的区别在哪)

我们能够了解国家在 司法鉴定 的相关机构上的一些重要举措,并且如果当事人想做司法鉴定的话,应该需要一定的条件,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司法鉴定的内容都包括哪些呢,根...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法医临床鉴定范围的问题。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题,同时分享一些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希望这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司法鉴定内容范围包含哪些内容?(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的区别在哪)

司法鉴定内容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我们能够了解国家在 司法鉴定 的相关机构上的一些重要举措,并且如果当事人想做司法鉴定的话,应该需要一定的条件,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司法鉴定的内容都包括哪些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对于当事人的笔墨字迹以及头发唾液等都可以进行鉴定,详情来看下文。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 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 轻微伤 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 伤残 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 工伤事故 伤残、意外伤害伤残、 故意伤害 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 医疗纠纷 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 医疗费 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的区别在哪

法律分析: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临床鉴定二者的区别是:法医病理鉴定它一般指的是对尸体进行鉴定,通过法医病理学的专业知识,从而对尸体的表面检查,毒物分析等,从而得出具有法律效应的鉴定结果。而法医临床鉴定鉴定它一般是对活着的物体进行损伤程度的检验,通过临床医学的专业知识,对物体进行鉴定,最后得出具有法律效应的结论。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主观:

法医临床 司法鉴定书 一般包括的内容有,基本信息、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和落款。法医临床学鉴定是通过活体检验和文证审查,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过程。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公安法医鉴定收费吗

法律主观:

法医鉴定一般根据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来收费。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

法医鉴定分为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临床鉴定,两者的收费标准不同。

法医鉴定的具体标准收费是:

一、法医病理鉴定:

1、早期尸表检验具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

3、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开棺验尸具6000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等。

二、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例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伤残程度评定例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3、伤病关系鉴定例1000同上;

4、诈病、诈伤鉴定例1500同上;

5、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同上等。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

法医鉴定有哪些内容?

作为法医见过令人窒息的尸体如下:

1、女尸呈高度腐败状态,口鼻腔及眼周可见大量蛆虫滋生,面部特征已经无法识别。腹部鼓起,体表可见大量腐败的水泡,腹部及下肢可见广泛腐败静脉网。

死者身材中等,穿个浅蓝色的碎花连衣裙。从裙子的款式来看,死者应该是个很年轻的女孩。

死者的颈部有一明显的索沟,因皮革样化,让这个索沟变的更加明显,通过索沟的压痕可以判断出这个索沟是类似于电线之类的东西形成,而现场没有发现类似于电线之类的绳索。

虽然尸体还没进行系统解剖,但是毫无疑问,我们能判断这是一起命案,因为死者没办法自己把自己勒死。

2、有一具尸体找到时,尸体已开始分泌尸油,与衣物混合,全身大部分长有青苔,全身发白发泡,上肢与下肢呈现不同的弯曲,面部表情狰狞,内脏开始腐烂,腹部轻微肿胀,身上有细小伤口,经鉴定,为水中生物啃噬所致。

体毛开始出现脱落,左侧头骨断裂,头皮划开,伤口呈现不规则状,深可见骨,肺部有水,形成肺水肿,肺部以及支气管中发现血色泡沫,鼻腔与消化道发现可吸入异物、单细胞浮游藻类生物、泥沙。

3、死者头部及面部已白骨化,面部上有少量黑色腐败干化组织及散在的白色霉斑,另有死蛹及蛹壳附着;颈部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下组织呈蜡状,可见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及蛹壳附着。

胸腹部分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肤及皮下组织部分缺失(被皮蠹幼虫咬食了),见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附着,右腹部皮肤上见少量散在的白色霉斑。

双上肢部分皮肤及皮下组织缺失,右肱骨、双手掌骨及指骨外露,并有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附着。

下肢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下组织呈蜡状,右腿外侧及右足部见少量散在的白色霉斑。提取现场及尸体上蛹壳进行鉴定分类,共有3科8种蝇。

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法医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

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

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

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

国内外法医临床鉴定有几种

1、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2、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4、其他,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鉴定的原则: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法医鉴定分几级?

法医鉴定种类很多,主观判断,你所提问的应该是法医临床鉴定分级。而临床鉴定又有伤残鉴定、伤情鉴定、重大疾病鉴定等。

伤残鉴定可依照:工伤(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交通事故(同上);保险条款(一到七级,一级最重,七级最轻,其中每个保险公司的条款又有所不同)。

伤情鉴定依照2014年实施的新标准,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法医鉴定起什么作用?

法医鉴定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

法医鉴定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一、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俗称尸体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

法医病理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确定死亡原因;

2、判定致死方式;

3、推断死亡时间;

4、认定致死伤物体;

5、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

6、通过骨骼、牙、毛发的检验推定死者的性别、身高、年龄、血型等。

二、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

1、损伤程度的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鉴定;

3、性问题鉴定;

4、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

5、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三、法医人类学鉴定

法医人类学鉴定,是应用法医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解决在法庭科学实践中涉及种属、种族、性别、年龄和身高等个体生物学特征鉴定,以及面貌特征的重建与鉴定。

法医人类学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人类学鉴定的原则、工作程序和测量方法,具体包括骨骼的处理与测量,骨骼的种属鉴定、种族鉴定,骨骼的年龄、性别及身高推断,毛发的种属、种族和部位判断,颅骨复原容貌及颅相重合技术,法医齿科学及医学影像在法医学中的应用,毛发的法医鉴定等。

四‘’法医毒物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检案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化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

五、法医物证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俗称人体物证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指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个体识别;

2、亲子鉴定;

3、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六、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

司法鉴定内容范围包含哪些内容?(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的区别在哪)

好了,今天关于“法医临床鉴定范围”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法医临床鉴定范围”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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