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州亲生父母卖孩子,会受到法律惩罚吗?(为什么人口拐卖,大家都强调买卖同罪?)
如果刘学州的亲生父母确实存在贩卖刘学州的行为,那么肯定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聊一聊关于把人贩子卖了犯法吗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会将我所了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刘学州亲生父母卖孩子,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如果刘学州的亲生父母确实存在贩卖刘学州的行为,那么肯定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如果刘学州的父母并不存在贩卖行为,只是单纯的送养,那么则不会受到法律惩处。不过送养也是有着严格规定的,如果不满足相关的送养程序,那么送养也是无效的。
“收养法第4条规定,以下三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被送养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通过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到,除非刘学州的父母能够证明当时自己确实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刘学州,否则这个送养就是不成立的。
刘学州这个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不管其父母当时是否是送养,我觉得他们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接下来我就和大家简单梳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时刘学州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之后,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幸福的生活。但是谁都没有想到,他的亲生父母并不愿意接受他。刘学州的父母分别都有了自己的新家庭。其母亲更是将他拉黑。
在这之后刘学州因为一系列的事情遭受了网暴,他对此感到十分伤心。网上有传闻说刘学州的母亲曾这样说过他,“那咋不问问你的养父母是怎么造成的?谁让他们抱呢?他们不抱有更好的人家抱。”
对这件事有点了解的可能会知道刘学州的养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世了,不然刘学州也不用在小小的年纪就外出打工,生活过得那么艰辛。作为刘学州的亲生母亲能够说出这种话也是让人“三观尽毁”。
希望这件事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更希望刘学州类似事件永远不要再在社会上上演。
为什么人口拐卖,大家都强调买卖同罪?
就像被拐儿童家长说的那样,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拐卖儿童这种犯罪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有市场需求,有人愿意花钱买,自然就有人为了钱敢铤而走险去偷孩子来卖,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如果想从源头上杜绝,那么就是要让拐卖这件事的买家消失。
1、大众普通的心理都希望买卖同罪从我们朴素的感情来讲,不用说那些家中有子女被拐卖的家庭,就是普通人看到被拐卖家庭父母都惨状都觉得这些人贩子该死,而强行买走别人孩子的家庭同样可恶。为了你的一己私欲,让别人的家庭支离破碎,怎么都让人恨得牙根痒痒。尤其是由于他们的私欲导致的子女和亲生父母骨肉分离多年,亲情淡薄的情况,简直就是人间悲剧。
作为有良知、善良的普通人,大家都觉得应该严惩所有参与人口拐卖环节的人,包括拐卖的人和买下的人,因为他们的行为都是在犯罪,都是在破坏他人的家庭。这样的行为多么可恶,如果不严惩,他们怎么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算是为了杀一儆百,那也不应该轻易放过他们。
2、法律上之所以从轻处罚也是有考量的被拐卖的孩子那么多,找回来的才几个。如果对买家量刑过重,那么有些孩子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和自己的家人团圆,甚至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来的。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不是没有见过,有些人人到中年,甚至都两鬓花白了才想起来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他们一开始不想找吗?恐怕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吧,他们的养父母可能直到他们成年后许久才决定告诉他们真相,然后他们才会萌生寻找亲生父母的想法。
就这样的情况,如果买家严惩,那么他们在没有被发现的时候一定会守口如瓶,将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这样一来,不知道自己身世的孩子怎么可能去寻找自己的父母,而他们的父母也只能在无望的寻找和等待中遗憾离世。
虽然从大众的感情出发,大家都希望拐卖人口可以买卖同罪,但是从更加实际的方面来考虑,对于购买一方多数时候还是会从轻处罚。我们不知道还有多少孩子的亲生父母在等着他们回去,我们不能断了他们哪怕一点点的希望。
拐人贩子犯法吗
作者:二百多吨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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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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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下法律概念。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拐卖人口属于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被拐卖者为逃离拐卖者控制过程中伤害到拐卖者肯定是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就要具体分析了:如果拐卖者暴力阻止被拐卖者逃离,被拐卖者反抗时导致拐卖者死亡,基本是符合正当防卫的。而如果拐卖者没有暴力阻止被拐卖者,那么被拐卖者造成拐卖者死亡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下面举例。
甲在自己被拐卖后欲逃离,拐卖者发现后使用刀具威胁,甲在与拐卖者搏斗过程中造成拐卖者死亡,甲属于正当防卫。
乙在自己被拐卖后欲逃离,逃离时拐卖者正在熟睡,乙为防止拐卖者发现自己逃离将熟睡中的拐卖者杀死,乙构成防卫过当甚至犯罪。
甲和乙的区别在于,甲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暴力威胁且有生命威胁,而乙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但没有严重威胁或生命威胁。所以根据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甲人身安全受到致命(重伤)威胁时可以致使拐卖者死亡,乙人身安全受到一般威胁(熟睡中的拐卖者不会致使乙重伤或死亡)时就不能杀死拐卖者。
见义勇为错手干掉了人贩子犯不犯法?(最近老是看到拐卖的新闻,人贩子尔等诛之)
犯法。现在是法制社会,不能用水泊梁山的那一套处理当下的社会现实问题。
按官方案例,被强奸者如果蓄意弄断强奸者的J B,也会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更有甚者,官员,大法官强奸幼女,只要没有社会危害,也只以嫖宿幼女处分……;
所以,人贩子只要是没有经过正规司法程序,就是无罪之身,加害无罪之身者,也应受法律惩处。
未满18岁少女被拐卖,出价4000元,结果为何反转?
人贩子素来被人唾弃,也是被严打的对象,因为他们的危害太大了,为了赚钱无所不用其极,可谓“人人得而诛之”。
被拐卖的通常都是小孩子或者年轻的女性,一旦落入人贩子手里,命运坎坷,未来凶险。
在我们的认知中,被拐卖的人都是弱势一方,不过今天要谈到的这个女孩,却用自己的智慧成功从人贩子手里逃脱,还把人贩子给卖了,最终协助警方抓获了一窝坏人。
这个女孩叫刘慧(化名),未满18岁,刚高中毕业。
那一年,高考落榜的刘慧去外面散心,回家时去火车站买票,结果钱包被人偷了,又气又急的她大喊谁偷了钱包,还扬言说要去报警一定要抓住小偷。
正在刘慧焦急之时,有个30多岁,打扮时尚的漂亮**上来劝刘慧,她说车站本来人就多,每天不知道要发生多少次盗窃案呢,警察也管不过来,你报警作用不大。
这个**自称叫刘梅(化名),问刘慧要去哪,问清楚后一拍大腿说自己也是那里人,都是同乡,还是同一个姓,也算缘分,于是答应帮刘慧买车票。
在外有难遇到好心人的刘慧自然十分感激,答应到家后第一时间就把钱还给她。
就这样,刘慧和刘梅上了火车,一路相谈甚欢,刘梅说她在城里老公家开的公司里上班,以后可以过来找她玩,想找工作的话她可以安排。
到站后,刘慧还要坐两个小时的汽车走一段山路才能到家,所以急着要往回赶,这时刘梅拉住刘慧,说让她陪自己去一趟城里的舅舅家办点事。
受人恩惠的刘慧不好意思拒绝,而且自己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怎么买车票呢?于是就跟着刘梅去她舅舅家。
令刘慧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场阴谋正向她袭来。
不一会儿,俩人就来到了城郊一座气派的农家大院门前,一个中年妇女开门,刘梅介绍说这是自己的舅妈,俩人寒暄一会,刘梅舅舅也出来了,把她们请进屋。
到屋里刚坐下不久,舅妈就领着一个瘦小枯干,混身脏兮兮,弓着个腰的男人进来了,这个瘦男人一来就死死盯着刘慧看,上下打量,看得刘慧浑身不自在。
这时候刘梅让刘慧到旁边屋休息一下,自己有事和舅舅商量,刘慧没多想就进屋了。
房间里有一张床,刘慧越想越不对劲,想去拉门,结果发现被从外面锁死了,她慌了,心里怦怦直跳。
这下怎么办?刘慧四下环顾,看到房间里有一个侧门,一拉开是连着储藏室,于是钻进去,搬了一张小凳子站上面,正好能从窗户缝隙看到外面那个房间。
虽然听得不是太清晰,但大概意思是听懂了,刘梅对那个枯瘦男人说:“这么水灵个姑娘,嫩白菜心啊,算便宜你了。”
枯瘦男人点头哈腰,一个劲的感谢,说大妹子你开个价,后来俩人讨价还价,最终以4000元成交。
刘梅说大白天不好直接带走,等天黑给他送去,于是枯瘦男人搓着手就走了。
看到这一幕,刘慧心凉了,她知道自己被人贩子给卖了,正发愁呢,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一个可以自救的方法。
不一会儿,刘梅准备进屋,刘慧赶紧返回房间假装睡觉。
进来后,刘梅叫醒刘慧,说让她陪自己去串个门,刘慧揉了一会儿眼睛说:
“姐啊,我老家有三个玩得好的女同学,她们也一直想出去找工作,我能叫她们一起到你那公司里去吗?”
一听这话,刘梅乐了,心想这是开了个大单啊,能多得三份钱,于是满口答应。
接着俩人商量着先到刘慧家的镇子上去,那时候天差不多快黑了,刘梅就住镇上的招待所,刘慧回家去联系三位女同学,然后第二天一起到城里的公司去面试。
吃过午饭后,俩人坐上了开往刘慧老家的汽车。
到镇上后按计划行事,刘梅找了个招待所住下,让刘慧尽快把同学找来。
就这样,刘慧终于获得了自由,她原本想直接去报警,但自己手上没证据,人家到时候不承认也拿她没办法,可这事要是不报复,自己心里也不舒服。
正当刘慧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她突然看到路边有一个独眼男人在烤火,刘慧“灵光一闪”,心中有了主意。
于是她上前询问那个独眼男人怎么不到屋里烤火?独眼男人说,上屋里烤火太麻烦了,还要把柴搬进去。
通过这一句话可以看出这个独眼男人有多懒了,一番交谈下来,刘慧得知独眼男是个老光棍,就说:“大叔,我认识一个30多岁的**,长得可漂亮了,介绍给你咋样?”
独眼男人满口答应,还问刘慧要多少钱?
刘慧说,给我个路费当介绍费就行了,五六百块钱就行,可是她要是看到你不愿意怎么办呢?独眼男人说,你把她领到我这来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
之后刘慧就回到招待所找到刘梅,谎称自己的三个同学很愿意去公司上班,但家里父母不太同意,需要刘梅过去说一下。
信以为真的刘梅就跟着刘慧去了独眼龙那,进屋后,刘慧说去把同学叫来,让刘梅在这里等她,然后就出门了,独眼男人跟出来给了刘慧500块钱。
有了路费后,刘慧赶紧跑回家把自己这一天的遭遇告诉了父母,为了不让人贩子跑掉,他们连夜去报了警。
当刘慧把事情的全部经过告诉警方后,民警却把她给拘留了,因为刘慧涉嫌贩卖人贩子。
随后,警察带着刘慧找到独眼男人家,但并没有看到刘梅。
原来一只眼也是个人贩子,他把刘梅“强奸”后卖给了同村的一个光棍李大拐。
一行人又火速前往李大拐家,最终救出了手脚被绑的刘梅。
这一起奇葩案件被报道后曾引发热议,大家纷纷为刘慧的机智点赞,但她因涉嫌拐卖妇女,一审被判3年。
而其他人也一并被抓,其中的刘梅原来是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的惯犯,已经拐卖五六个了,被判无期徒刑;
“舅舅”、“舅妈”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独眼龙以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
李大拐收留被拐妇女,被判两年。
对于刘慧的判决,她的父母表示不满,于是找来律师提起上诉。
开庭时,律师列出三条:
一是刘慧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岁生日,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二是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谋利;
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四个人贩子。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进行批评教育,免于刑事处罚。
刘慧的这个案件有太多反转,这样的结果也是大家希望看到的,坏人被严惩,而刘慧运用智慧解救了自己。
网友对这件事的评论也很有意思:
“人不贩我,我不贩人,人若贩我,我必贩人”
“贩中贩之绝地反击”
“读书还是很有用的”
如今这件事已经过去多年,人贩子依然猖獗,贩一人毁掉两个家庭,希望能继续加大对人贩子的惩罚力度。
对这件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好了,今天关于“把人贩子卖了犯法吗”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把人贩子卖了犯法吗”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