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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谅解书什么时候去死者家协商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受害人家属给交警提供什么东西?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前,能不能火化?火化以后会有什么)

最好在交警大队由事故科交警作为调解人,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在现场由受害者家属当着交警出据事故谅解书。因为有交警作为调解人,在现场调解才能作为法律依据。但是你要...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交警殴打受害人家属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请告诉我。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谅解书什么时候去死者家协商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受害人家属给交警提供什么东西?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前,能不能火化?火化以后会有什么)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谅解书什么时候去死者家协商好

最好在交警大队由事故科交警作为调解人,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在现场由受害者家属当着交警出据事故谅解书。因为有交警作为调解人,在现场调解才能作为法律依据。但是你要在完成民事赔偿后,受害人家属才可能会出据谅解书。

肇事司机在和受害人家属完成谅解书的情况下,作为受害人家属在拿到赔偿后是不会对肇事司机作出民事诉讼,所以肇事司机在刑事判决上会有一定好处,有机会被法院判处缓刑。

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受害人家属给交警提供什么东西?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前,能不能火化?火化以后会有什么

交警部门为了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受害人死亡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对交通事故死亡的受害人,依法要进行尸检。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以前,死者家属应当在接到交警部门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办理丧葬事宜。否则,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有没有权利要求阅卷

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1、交通肇事受害人家属,有权查看交通事故现场资料。

2、根据规定,在发生死亡事故时,交警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前,向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这里的证据材料,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

首先,在侦查阶段,作为受害人没有权利来看肇事者的笔录,因为在刑事侦查阶段,有些信息是保密的;

其次,在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就会把整个案卷移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时作为受害人就可以要求去看笔录了,但要得到检察院的许可,

如果请律师作为代理人的话可以直接复印案卷材料;

另外,如果到了法院就更可以查看案卷了,但这时候是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你可以作为原告人参加诉讼

因此,一句话,如果想看案卷笔录,必须要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受害家属可以跟交警要肇事司机的信息,比如姓名和籍贯,以及车牌号

可以的!首先交通事故认定书分为两种程序,一种是简易程序,就是一张裁决,上面有对方的姓名、籍贯、车牌号、手机号码、保险公司、责任都有,一种是一般程序,这些只要交警调查到了的信息,除了笔录可能需要隐私,其他的都可以了解,最后还有一个证据公开,就是对现有证据的公布,所以是可以了解的!但是你要带走的原件肯定不行,例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这些都是不能带走的,不过你可以照相、复印!

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当时死亡。交把现场处理完了,把尸体送到殡仪馆后才通知家属,

这样做没什么问题,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死亡,交警有权处理现场,把尸体送到殡仪馆后通知家属。这样做的目的是预防家属来到现场,情绪失控,影响现场的勘探和证据调查。

法律分析

在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前,相关情况都要保密的。这跟警察办案是一样的道理,若是事先泄露线索,就会打草惊蛇,对能否追捕嫌疑人到案是很不利的。至于交通事故的情况,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会有一个证据公开。在这之前,个人建议找个熟人去交警那里打听下,因为交警内部也是有规定的,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不能随便透露责任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如责任方不配合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既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或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等待刑事立案而直接另行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二者区别在于,前者不必另行缴纳诉讼费,比较省钱,但可能耗时较长;而后者需要按照诉讼标的额缴纳诉讼费,但用时短,更便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谅解书什么时候去死者家协商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受害人家属给交警提供什么东西?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前,能不能火化?火化以后会有什么)

好了,关于“交警殴打受害人家属”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交警殴打受害人家属”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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