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导读:员工在上下班的路上,走的是合理的路线,要是碰到了不是自己特别粗心大意造成的交通意外受伤,一般都能算工伤。为啥这么认定呢,就是因为上班和下班的通勤跟工作本身...
上班路上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导读:员工在上下班的路上,走的是合理的路线,要是碰到了不是自己特别粗心大意造成的交通意外受伤,一般都能算工伤。为啥这么认定呢,就是因为上班和下班的通勤跟工作本身有直接的关联呀,这既体现了对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也把上下班期间可能存在的工作风险给合理地扩大覆盖了。一、上班路上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若员工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以及合理的行进线路中不幸遭遇了交通意外伤害,并且此种情况并非由于其自身的主要过失所引发,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工伤。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判定,主要是因为工作与员工的上下班路程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路上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保险
如不幸在通勤途中发生意外,满足特定条件的话,您是有权享受工伤保险赔偿的。通常而言,需确保是在正常且合理的上下班路径与时间范围内,以及非由自己主要负责的交通事故才行。这就意味着,若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属于同等程度、次要或无责范畴,那么大多数情况下便可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路上遭遇车祸算工伤吗
相关法规规定,特定情形下上下班途中意外可视为工伤。如往返途中遇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或地铁等轨道交通事故受伤,且遵守交规无不当,对方违规致事故,交警认定本人非主责,一般可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沿合理路线遭遇非个人重大过失导致的交通意外伤害,通常认定为工伤。此判定基于工作与上下班通勤间的直接关联性,体现了对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及对上下班期间潜在工作风险的合理延伸覆盖。
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如果职工并不需要对此次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一、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否同时得到赔偿?
其实可以获的双重赔偿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而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工伤保险赔偿所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两者分属不同部门法的请求权救济方式,不存在请求权上的竞合。所以,其实可以主张双重赔偿。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工伤职工其实可以在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后,再向车主及保险公司要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不少人认为,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那么就一定构成工伤。首先要知道,我国对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中就要求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否则的话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其实是其实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