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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如何认定及处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违法吗)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行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增加的行为。《刑法》规定了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尽力回答大家关于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的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关于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的话题,我们开始讲解吧。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如何认定及处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违法吗)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如何认定及处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行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增加的行为。《刑法》规定了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又没有法律依据,为了对此行为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单位可以构成本行为的主体。(2)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法律授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规定搜查他人身体。搜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搜集证据的措施,具体表现为搜索、翻阅、挖掘等。

对公民人身的搜查一般是搜查违法嫌疑人所穿衣服或鞋里面携带的物品,以发现赃物或证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 才有搜查权,并且侦查人员搜查时,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如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妇女的身体只能由女性工作人员来完成。非法搜查,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个人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搜查。

(3)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违法吗

没有合法权力就搜查他人身体是违法的,这是侵犯了让人的人格权利,商场保安也是无权这样做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违法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我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违法吗

当然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从重处罚。如果被别人非法搜身,情节轻微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二、什么是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和处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行为是本罪的核心。首先,搜查的对象限于他人的身体或住宅。住宅,是指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场所,包括公民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的房屋,以及居住、办公两用的房间和以船为家的渔民船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以外的其他场所的,不能构成本罪。其次,搜查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非法搜查通常有三种情况:

(1)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员或达到其他目的而擅自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

(2)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擅自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

(3)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2、本罪主观方面限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进行非法搜查,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非法搜查的追诉标准,可在上述标准上适当提高。

4、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三、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利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姓名、住址、肖像、私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被公开的权利;

(2)储蓄或者其他财产状况,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和公开;

(3)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刺探和公开;

(4)档案材料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

(5)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

(6)个人生活不受监视或骚扰;

(7)通信、日记或其他私人文件不得刺探和公开;

(8)夫妻合法的性生活不受非法干扰、调查和公开,婚外性关系非关系社会利益,不得任意公开;

(9)不愿让他人知道的有关经历和纯属个人私事,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予以公开;

(10)其他与社会公益无关的个人信息,如生活缺陷、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等,非有正当理由亦不得刺探和公开。搜查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采取的一项收集证据、查获犯罪人的措施,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一种妨害,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就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违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不仅限制了他人身体自由,还会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

查别人隐私会受到什么处罚

法律主观:

一、调查别人隐私会犯什么罪

《刑法》有如下关于侵犯隐私权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因此,调查别人隐私可能会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隐私权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隐私权的特征,就国内外学者的通说,隐私权有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权所享有是维护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4)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三、隐私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损害结果发生

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4)具备因果联系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产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产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调查他人隐私是违法的,严重的话可能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搜身是侵犯人身自由权还是隐私权

非法搜身侵犯的是人身自由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扩展资料: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况: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搜身侵犯的是什么权

搜身主要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强迫的权利。

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

1.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违法而故意为之。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不影响本罪成立。

2.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非法搜查的行为。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除非因为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对嫌疑人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非法搜身属于侵犯什么权利

法律主观:

非法搜查居民住宅的,属于侵犯他人的住宅安全权。住宅安全权,是指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搜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查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如何认定及处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违法吗)

好了,今天关于“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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