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异地就医最新政策规定(覆盖41城、8100余家医疗机构!长三角居民异地门诊和住院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1、上海参保人在外省市就医(1)、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答: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除外)的异地...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上海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上海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话题,我们开始讨论吧。
上海医保异地就医最新政策规定
1、上海参保人在外省市就医
(1)、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除外)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可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问:参保人如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本市参保人如需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应先在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后视作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时,参保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办妥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后,原则上应采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方式进行住院费用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因故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的,全额垫付费用可按原途径回本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3)、问: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吗?
答:需要。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是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与目前参保人持有的社会保障卡(1.0版)不同。本市参保人在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就医关系转移后,可向本市的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具体申领要求可拨打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021-962222进行问询。
(4)、问: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执行的是上海医保政策还是就医地医保政策?
答: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其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上海市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等按照就医地规定执行。
(5)、问:参保人在哪些医疗机构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可在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疗机构信息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查询。
(6)、问:参保人如何获得更多的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
答:参保人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获得更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政策,也可拔打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或上海医保021-962218或咨询本市医保经办机构。
2、外省市参保人在上海就医
(1)、问:异地就医人员来沪就医前需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实现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答:异地就医人员来沪就医前,应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2)、问:异地就医人员来沪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医保政策还是上海市医保政策?
答:异地就医人员在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执行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纳入上海医保统一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参保地政策。
(3)、问:异地就医人员来沪住院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吗?
答:需要。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是参保人来沪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实名制就医。
(4)、问:异地就医人员都能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吗?出院结算时是不是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答:异地就医人员在参保地办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后,原则上应采取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方式进行住院费用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因故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的,全额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报销。
(5)、问:异地就医人员如何获得更多的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
答:异地就医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获得更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政策,也可拨打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或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覆盖41城、8100余家医疗机构!长三角居民异地门诊和住院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长三角三省一市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已覆盖长三角41个城市和8100余家医疗机构,结算人次超过260万。现在,三省一市居民异地门诊和住院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为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就近享有门诊配药直接结算等医保基本公共服务,让老人和他们的家人免去了舟车劳顿、两地奔波之苦。长三角的先行试点,也为全国异地门诊结算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详见↓
1、长三角异地门诊结算程序怎么操作? 1)先办理备案:在就医前根据参保地医保政策办理异地备案。特别提示:长三角门诊备案与国家异地住院备案共通。之前异地住院就医办理过备案的参保人员无需再办理门诊异地备案。 2)后持卡就医:持全国统一标准(上海为新版社会保障卡)的社会保障卡就医。 2、备案有哪些途径? 线上备案服务工具:包括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作为试点可通过APP或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备案。 1)手机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的业务办理栏目中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2)微信小程序:在微信APP中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快速进行自助异地备案。 3、上海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备案? 线上备案:“零跑动,不见面”即可办理备案: 1)手机端:在随申办市民云APP中搜索医保服务栏目进行自助异地备案。 2)电脑端:通过登录“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首页“一网通办”栏目进行网上备案。 线下备案: 针对老年人等群体的需求,仍保留线下办理窗口。上海参保人员只需带好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也需带好身份证原件)即可在上海市、区、街道三级所有医保经办窗口通办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4、长三角异地门诊就医政策如何执行? 政策主要沿用国家异地住院就医政策,即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目录。通俗来说就是:进不进医保看就医地,能报销多少看参保地。 1)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均使用就医地目录。 2)参保地待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5、政策查询方便吗? 1.全国统一异地就医查询服务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查询服务已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开通上线。目前异地就医参保人可查询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试点地区、备案记录及结算费用等信息。 2.上海参保人员有以下几种途径查询异地就医政策: 1)拨打上海医保24小时热线咨询电话021-962218。 2)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栏目可查询参保待遇、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机构、药品目录等信息。 3)上海参保人员激活社会保障卡或咨询相应事宜均可拨打24小时021-962222。上海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上海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就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转诊证明等。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前往目标就诊地的社保局窗口领取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然后,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所需材料一并递交至社保局;接着,社保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发放备案证明;最后,持备案证明前往目标就诊地的医院进行就医。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省内异地医保备案在省内异地就医,是无需办理备案的,直接在医院结算即可。跨省异地医保备案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携带备案登记表、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根据人社部的规定,取消了所有需要就医地提供证明和盖章的程序,线下备案程序没有以前那么繁琐了。
注意事项:
1、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本市相关规定申请零星报销。符合本市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本市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将相关费用纳入核查范围。
2、支持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备案后还可以在本市享受待遇)。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备案地和本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本市就医的,可以在本市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待遇水平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3、异地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相关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住院期间确因病情需要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将相关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期间相关费用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以按本市相关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支付标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在本地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一致。
综上所述: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是指因异地出差、旅游等原因临时在外工作、生活期间有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政府办事服务 上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解读
对于上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解读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我,今天我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今年9月底,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启动、联网运行,现在已经11月了,仍然有很多人弄不清楚该怎么进行异地结算。随迁养老的爸妈、在外打工的你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到底怎么办理今天就来为你科普!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按照国家规定—— 外省市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什么优点 此前,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拿票据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现在,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参保市民不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自费除外),也不需要拿发票报销,只需拿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 看病时,该报销的比例直接从卡中结算,个人只要把自付的资金直接存到卡上就可以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以下三者缺一不可) 参保人员已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就医直接结算 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怎么走 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选定点: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会保障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从si.12333.gov.cn平台上可以查询到上海已开通住院费异地结算的三甲医院: 如果你也要查询相关联网医院: 第一步:网站登录si.12333.gov.cn平台,点击左下角红框。 第二步:选择城市“上海市”,选择“医院等级”,或输入医院名字,你就能得到答案。 是不是很方便呢!赶紧查查有没有你家附近的医院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长期备案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 3、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上海医保可以在江苏用吗?
可以使用,医保卡是可以异地报销使用的。首先拿着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参保地的社保管理中心申请一张《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完成后就可以异地就医实时结算了,如果已经在异地可以网上申请,目前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17个省份,其中包括江苏省(宿迁市、淮安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徐州市、扬州市)需要下载一个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按照提示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异地就医备案,一般在隔天就能办理成功,但需要在定点医院才能报销,在就医前查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查看该医院是否已经开通了异地报销功能
多少三级定点医院已入网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今日表示,目前已开通7226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全国88%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需要跨省异地就医并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备案的参保人员达到162万人,平均为每人次患者减少垫付1.36万元。
人社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行政策解读。
唐霁松介绍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进展情况。他称,目前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通各地。人社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发建设信息系统。人社部以参保人员为中心,以异地长期居住老年人和转诊转院患者住院费用为重点,建成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实现了以登记备案为入口,出院结算为出口的“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全程线上流转,确保次均费用结算时间基本控制在10秒内完成,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能够迅速完成直接结算程序。
同时,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还可以支持城乡各类医保参保人员,包括不同部门管理的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是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为方便长期异地居住老年人和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患者享受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人社部采取三个措施。
措施一: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要求各参保地进行人员备案时,取消原来需要就医地提供的所有证明和盖章,只要持社会保障卡就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措施二: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即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到就医地所有上线联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措施三:备案渠道进一步拓宽。另外一些地方开辟了电话备案、网上备案等多种备案方式,方便群众顺利备案,减少“跑腿次数”。
三是建立预付金制度。为避免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同时确保参保地与就医地医保资金往来顺畅,不出现资金拖欠的情况,我部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建立了“先预付、后清算”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并指导各省建立跨省异地就医财政专户。人社部门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支出情况,以2个月的支出额为预付额度,通过财政专户相互预拨,每月定期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国家平台统一进行跨省清算。
外地的医疗保险在上海能不能使用
外地的医疗保险在上海可以使用。
一、备案申请
1.在线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填写个人信息和就医地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线下备案: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就医结算
1.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应选择上海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确保医疗费用能够直接结算。
2.费用结算:就医时,参保人员需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疗费用将直接通过国家医保平台进行结算。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参保人员在就医前最好先了解参保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异地就医服务。
此外,对于异地急诊抢救参保人员,可视同已备案,允许其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这一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异地就医服务。
综上所述:
外地的医疗保险在上海可以使用,但需要先进行备案申请,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就医时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费用结算。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参保人员需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同时,对于异地急诊抢救参保人员,可视同已备案,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规定: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流程,扩展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将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接入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尚未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或电子社保卡就医购药的地区,要抓紧推进,尽快将本地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首先申请人要到当地的医保申请异地医保,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当事人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
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异地就医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异地报销的事情,相关人员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越详细越好。
同时大家也不要忘记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扩展资料: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社保部门将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异地就医的待遇是参保人员最关心的问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好了,今天关于“上海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上海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