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中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个人附加专项扣除标准)
个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除了基本的减除费用外,还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一些特定附加扣除。一、专项附加扣除的种类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多个方面,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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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中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个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除了基本的减除费用外,还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一些特定附加扣除。
一、专项附加扣除的种类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多个方面,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每一项扣除都有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标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扣除项目。
二、子女教育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是针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纳税人可以根据子女的年龄和受教育阶段,享受不同标准的扣除。这一扣除旨在鼓励家庭重视子女教育,提高国民素质。
三、继续教育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适用于纳税人本人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这一扣除旨在鼓励纳税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大病医疗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是针对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因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情况。纳税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扣除医疗费用,以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
五、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扣除适用于纳税人购买首套住房或租房的情况。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住房状况选择适合的扣除方式,以减轻住房负担。
六、赡养老人扣除
赡养老人扣除是针对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情况。这一扣除旨在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同时减轻纳税人的家庭负担。
综上所述:
个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扣除项目,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同时,这些扣除也反映了国家对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关注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附加专项扣除标准
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000元/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被赡养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需要设置扣除比例; 2、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等; 3、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信息; 4、准备被赡养人信息,非独生子女还需填写分摊方式; 5、填报继续教育前,需准备继续教育信息;
6、填报大病医疗前,需准备患者信息和医疗信息。
交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有如下: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 2、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 3、缴纳税款。 总之,个税专项扣除标准根据其项目各有不同。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名目繁多的税种中,个人所得税是公民接触的最多的一个。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申报扣除方式
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每月代为扣除,或者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针对纳税人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而设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适用范围
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适用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需要注意的是,该扣除标准仅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的子女。
二、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金额
根据税法规定,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金额根据子女所处的教育阶段有所不同。对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每位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此外,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保留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三、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申请流程
纳税人在享受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包括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将相关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在收到申报信息后,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处理,确保纳税人能够合法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注意事项
在享受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保所提交的子女教育支出信息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其次,要及时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政策动态和最新规定,以便及时调整申报方式和金额;最后,要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综上所述:个税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国家为减轻纳税人子女教育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需要了解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具体金额、申请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享受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标准如下:
1、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2018年9月6日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会议指出,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如下: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6、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综上所述,专项附加扣除是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亮点。按照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好了,今天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