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
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显示,第13条的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中华人民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是什么
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显示,第13条的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
禁毒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规定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责任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毒品预防教育。为了有效履行这一职责,国家设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同合作,建立了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养机制和共享机制,还建设了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资源库。
中华人民禁毒法第13条规定是什么
该法案第十三条的规定是: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这一条的目的是加强对学生的禁毒教育,预防他们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结合学生的年龄、心理和特点,采用适当的方式和方法,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学生的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的能力。
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
《禁毒法》第13条的内容是: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条 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好了,今天关于“中华人民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中华人民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