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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案由规定)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一、人格权纠纷;二、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三、物权纠纷;四、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五、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六、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聊一聊关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会将我所了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案由规定)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一、人格权纠纷;二、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三、物权纠纷;四、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五、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六、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七、海事海商纠纷;八、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九、侵权责任纠纷;十、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统一部署,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案由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修改第一级案由3个

1.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为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合同、准合同纠纷”。

2.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为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3.增加第一级案由“第十一部分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

二、修改第二级案由13个

4.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独立保函纠纷”。

5.变更第二级案由“三十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为“三十四、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6.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五、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7.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七、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8.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八、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9.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二、公司清算案件”。

10.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三、破产程序案件”。

11.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12.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七、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

13.增加第二级案由“五十一、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

民事案由规定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民事诉讼的案由,一般只民事诉讼案件的称谓,主要反应民事诉讼所涉及的有关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将逗型州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以下为网站小编为您作出的详细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山蔽上诉的法院。

判决租孙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案由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新

法律分析:最新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于2021年进行了修订并且已经实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一、 为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下简称2011年《案由规定》)进行了修改,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下简称修改后的《案由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案由规定)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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