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我国,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给了公民什么权利?)
因为在我国,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是统一的。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首先二者是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存在的,...
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解答关于公民与法律的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公民与法律的关系的各个方面,我将从多个角度给出答案,以期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为什么在我国,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因为在我国,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是统一的。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首先二者是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存在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公民要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其次,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国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使公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义务,而公民自觉履行义务,才能为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充分条件。根据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我国公民既要认真行使权利,又要自觉履行义务。
补充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以及义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法律给了公民什么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在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享有的主要权利,也叫宪法权利。它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
一,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平等权
所有的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都不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公民都不得强迫其他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简言之,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这一宪法原则包括了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政治权利
即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及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保护。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保障,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享受其他权利和自由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监督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为了保障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权利的行使,宪法还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依据宪法,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侵害公民行使上述权利的行为也作了惩罚性规定。宪法和国家赔偿法同时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经权利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物质保障,宪法对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经济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以及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劳动就业和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以及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值得一提的是,劳动也是公民的一项光荣义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通过积极参加劳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在退休后,有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
文化权利
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接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作为权利,公民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就有权进人各类学校或通过其他教育设施和途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任何人包括其监护人在内都无权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国家要重视发展教育事业,以保证公民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同时,受教育作为一项义务,公民又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一定形式的教育设施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其监护人也有责任帮助公民接受教育。另外,宪法还规定了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要给予鼓励和帮助。
其他权利
宪法除对所有公民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规定外,还对特定群体的公民,作了专门规定,给予特别保护。主要是指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等。
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公民权利进行不同的分类:
①依据公民所参与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属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一般民事权利。前者如各项政治和社会的自由权利、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后者如财产权等。
②依据承担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物权、人身权等。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损害赔偿权等。
③依据权利发生的因果联系,可以划分为原权和派生权,派生权或称救济权。原权指基于法律规范之确认,不待他人侵害而已存在的权利,又称第一权利,如所有权等;派生权指由于他人侵害原权利而发生的法律权利,也称第二权利,如因侵害物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④依据权利间固有的相互关系,可以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指不依附其他权利而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如对财物的所有权;从权利指以主权利之存在为前提的权利,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从属于主权利的存在,如抵押权等。
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扩展资料:
法律逻辑
法律逻辑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学术体系,个人的学术观点大量存在,有时候,我们甚至可以看见很怪异和很冷僻的研究。这种研究的困难正在于,法学家不愿意把精力放在一种方法论上,而仅仅知道方法论的人,未必对法律有什么兴趣。
法律逻辑,更早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智者,可以认为他们是天生的法律人,且以逻辑为主要学术工具。第一个智者普罗塔哥拉,他不仅为一个城邦立法,他还亲自教授学生以逻辑方法(按罗素的说法,“智者”差不多就是教授的意思)。
一个流传广泛且难解的悖论是,普罗塔哥拉悖论,这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在罗马时代的《阿提卡之夜》里有记载,大意是说他告他的学生不交学费,但是由于口头合同有约定:“在学生第一次胜诉的时候才交纳欠缴的学费”。结果师生产生了不同解释。
为什么说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为什么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这是因为,一个人自呱呱堕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其息息相关。下面列举的事实足以说明这一点。
一个人来到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作为公民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其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待死后转移给他人所有。可见,法律伴随每个公民度过其一生。
另外,一个人活在世间,总要吃饭、穿衣、购物。公民作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依法享有公平交易,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等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因财产、婚姻等问题发生了纠纷,可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依法得到解决。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公民一旦触犯了法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实充分说明: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法律的含义和本质
法律的含义和本质可以概括为:
一、法律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法律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规定了公民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责任,确保公民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从而维护了社会的正常运转。
二、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
法律通过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为公民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和权利,确保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法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者:
法律为公民提供了广泛的权利和保障,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政治权利等。这些权利和保障为公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政治参与权利,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四、法律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
法律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法律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确保了社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法律的概念、特征
一、概念:
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其他组织制定的,强制性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行为规则,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二、特征:
1.强制性:法律是由国家或其他组织制定的,具有强制性质,必须得到遵守和执行。
2.普遍适用性: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适用于所有人,没有任何特权和例外。
3.规范性:法律规定了人们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和规定两个方面。
4.可变性: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法律也需要不断变化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
总之: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公民权利的保障者和社会发展推动者,这些角色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与国家、社会、公民个人的联系是什么?
法律与国家的联系:
法律是国家文明的重要组织部分,不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这种与国家政权的紧密关系,是法律制度区别于伦理道德、一般生活习俗的重要特征,健全的法律制度构成了现代国家的基础。没有人民,不成其为国家,没有领土,不成其为国家,没有主权,不成其为国家,而缺乏健全的法制,而不成其为一个成熟的国家。
法律与社会的联系:
首先,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源于社会生活;其次,法律除了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之外,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整体和大众的利益与要求。再次,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外在的风格特征,除受社会发展阶段、国家类型等因素决定以外,还会受到生活方式、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社会风俗等因素的影响。法律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生活本身。
法律与公民的联系:
在现代社会,法律的重心与终极目标在于确认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制度是每个公民最重要的人生保障。
学习法律与公民社会的关系
公民是相对于臣民而言的。在人治社会,只有君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君主可以凌驾于任何臣民之上,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公民这个概念正是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中主张人人生而平等、自由(在法律上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发端的。既然平等,那么人人均有参与法律制定的权利,人人均有严格遵守法律之义务,君主也不例外(后来有些国家的君主就直接被废除了),这样就构成了法治社会,而与该种形态的社会对应的成员就是公民。再写下去就成文章了,长篇大论,你看了也烦,就此打住了、、、
法律对维护公民的权利起着什么作用?
保障公民权利正常行使对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以下作用:?
1、保障公民权利正常行使,可以对抗侵权和暴力。为了减少和预防任何针对公民权利的一切侵害,法律必须鼓励受害者行使权利来对抗一切侵权甚至暴力行为。?
2、保障公民权利正常行使,能有效抑制腐败。要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及“懒政”行为,司法机关必须鼓励公民大胆地行使监督权和举报权,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举报成功的典型案例,赋予人民群众行使权利以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3、保障公民权利正常行使,能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在现代法律制度中,权利是法律机体的细胞,是法律大厦的基石,是法律所追求的根本目标。不用规则规制的权利,必将导致每个人都没有权利。只有把权利法律化,才能消除令人类社会混乱不堪的自由放纵因素,促进社会的稳定与谐和。?
4、保障公民权利正常行使,不仅让当事人行使权利时遵循法制的意识得到强化,更能敦促公务人员履行职守。只要公民能正确地行使权利,既可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能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更使每个人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包括公务人员的法律职责。
只要公民能正确地行使权利,从而有效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并让其延伸到更广泛的政治社会领域,促使整个社会活动既充满活力,又有必要的约束,从而达到一种有序状态。
扩展资料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在法律上一方有权利,他方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
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会只承担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百度百科-权利
好了,今天关于“公民与法律的关系”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公民与法律的关系”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