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怎么算侵权商标)
导读:在确定商标侵权赔偿额时,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时长、受害者的损失以及商标的声誉等因素。如果无法准确计算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收益或者商标许可使用费,...
商标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导读:在确定商标侵权赔偿额时,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时长、受害者的损失以及商标的声誉等因素。如果无法准确计算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收益或者商标许可使用费,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侵权情况,进行公正裁决,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五百万元人民币。一、商标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量定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时,通常需斟酌以下多重因素:侵权行为的性质、时间跨度、对受害者造成的影响以及商标本身声誉之体现等;
同时亦须关注可能产生的商标使用许可费用的数量。若在权利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侵权方从侵权行为中获取的收益以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这三项数据均无法准确计算的情况下,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决定给予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侵权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之计算方式,依据下列各项准则:
首先,若能明确确定被侵害者的真实损失额度,则依此评估其应得赔偿之数额。
其次,未能确定被侵害者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则将由侵害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取之利益作为计算赔偿额的基础。
再者,若依然不能准确判断侵害方的收益数额,可参照相关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之倍数进行合理估算赔偿金的数额。
若侵权行为系故意为之并情节较为恶劣,则赔偿额可在此前所述计算方式得出数额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五倍以下的区间内予以确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商标侵权赔偿标准三百万怎么算
对于商标侵权赔偿金额达到三百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其判定往往需要全面综合各种因素进行细致考量。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权利人由于遭受侵权而实际承受的经济损失,其中可能涵盖了市场份额的缩减、盈利能力的降低等等方面。
倘若实际损失的确切数额难以准确计算,便其实可以参考采用以侵权人为基准,根据其从侵权行为中所获取的利益来进行衡量。
除此之外,还需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倍数,以合理的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然而,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无法确定出赔偿金额,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做出在三百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赔偿裁决。
在实际计算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涉及范围、产生的影响,以及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多重因素。
另外,若侵权人故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者,赔偿金额甚至其实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倍至五倍。
在确定商标侵权赔偿额时,需考虑侵权性质、时长、受害者损失及商标声誉等因素,并关注可能的许可费。若无法准确计算权利人损失、侵权收益或许可使用费,法院将根据具体侵权情况,公正裁决赔偿金,最高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法律规定怎么算侵权商标
法律规定一般是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就私自的使用该商标,或者是注册与商标类似的产品从而造成他人的权益受到很大的伤害,一般都会认定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商标权。一、法律规定怎么算侵权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一般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我国商标法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过错为要件。
二、商标的侵权赔偿额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商标侵权原因
1.高额利润的诱惑。假冒国际品牌产品,通常情况下其实可以获取高额利润。而且因为品牌效应,销售比较容易。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致使侵权或假冒精品名牌产品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
2.现行政策法规存在缺陷且执法力度不够。近几年来,为规范市场,虽然我国政策法规立法数量逐渐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确认市场执法和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地位、取权与体制。
行政执法手段缺乏,难于震慑不法分子。作为商标侵权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与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建设与经济的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环节。
3.许多消费者偏品牌而不重产品本身,这也是产生商标侵权的一个温床。商标一开始就是用来让顾客识别的,当这一信息被定位以后,顾客就只认牌子而不管其他了。其实,社会发生了分工,商标开始异化,“PRADA”、“LANCOME”等一些国际知名企业认为设厂不经济,便把加工的任务交给了其他生产者,公司则全力创立品牌,并且也不一定做整个市场的营销。但一些消费者只重视商标,而忽视了商标所代表的商品品质和内涵,从而导致一些打擦边球的产品得以在市场上走俏。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一般是拥有者才能进行注册,注册过后的商标就不能任由他人进行侵犯,而对于他人的侵权,只要侵犯的行为与法律的规定相符合,一般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保障他人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