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法律依据(侵犯商标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导读:商标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的是侵权的严重程度。具体来说,侵权赔偿金额其实可以是侵权方的收益、受害方的损失或商标许可费的一定比例。如果这些都无法准确确定,...
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法律依据
导读:商标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的是侵权的严重程度。具体来说,侵权赔偿金额其实可以是侵权方的收益、受害方的损失或商标许可费的一定比例。如果这些都无法准确确定,那么人民法院将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进行裁决,赔偿金额最高可达五百万元人民币。一、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法律依据
商标权侵犯赔付数量的衡量标准往往依据侵权行为的严重性高低而定。一般情况下,这其中涵盖了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取的经济收益、受害方因遭受侵权行为所承受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依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合理计算。若以上各项均无法准确确定,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作出裁决,给予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侵权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之计算方式,依据下列各项准则:
首先,若能明确确定被侵害者的真实损失额度,则依此评估其应得赔偿之数额。
其次,未能确定被侵害者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则将由侵害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取之利益作为计算赔偿额的基础。
再者,若依然不能准确判断侵害方的收益数额,可参照相关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之倍数进行合理估算赔偿金的数额。
若侵权行为系故意为之并情节较为恶劣,则赔偿额可在此前所述计算方式得出数额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五倍以下的区间内予以确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商标侵权赔偿方式有哪几种类型
投诉商标侵权的赔偿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权利人因商标被侵权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其次,如果实际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可依据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取的收益进行衡量;再次,若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方的获益均难以确定,则可参考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适当倍数来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最后,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其赔偿金额可在前述方法确定的数额基础上,增加一至五倍。
此外,赔偿金额还应涵盖权利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成本,例如调查取证费用、法律咨询费用等等。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具体适用何种赔偿方式会综合各方因素予以慎重考虑,以期确保赔偿金额的公正合理性。
商标权侵犯赔付依据侵权严重性,包括侵权方收益、受害方损失或商标许可费比例。若以上各项均无法准确确定,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作出裁决,给予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第一条 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说到侵犯商标权,相信大家都有感觉,最近几年发生的商标侵权事件是比较多的,给商标权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而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也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加以制止,那么惩罚侵犯商标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一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六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五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其实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五十二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第五十三条 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其实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其实我们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2号
为了正确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就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第十五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第十六条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其实我们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其实我们应当准许。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注意,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商标权,同时受到《商标法》等法律的保护。而我国具体关于惩罚侵犯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律图小编也在上文中大致进行了介绍,希望其实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