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还可以做工伤认定么(工伤鉴定超过一年还能鉴定吗)
导读:一般来讲,劳动者遭遇事故伤害或者确诊职业病后的一年内,得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有些特别情况呢,即便超过了这个期限,申请也还有可能被受理。像因为那些...
超过一年还可以做工伤认定么
导读:一般来讲,劳动者遭遇事故伤害或者确诊职业病后的一年内,得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有些特别情况呢,即便超过了这个期限,申请也还有可能被受理。像因为那些没法提前预料到、也不可避免的事儿,像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没法掌控的原因,就会让申请期限不得不往后延。一、超过一年还其实可以做工伤认定么
通常情况之下,劳动者在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患有职业病之后的一年之内,其实我们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超出这个期限,申请也依然能够得到受理。例如,由于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申请期限被迫延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超过一年还其实可以认定工伤吗
一般的来说,对于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限制往往为一年。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中,即使超出该期限也有可能被视为符合工伤的条件。例如,由于不可抗力或者人身自由受限等客观原因而导致未能及时申请的情况。又如若申请延误的原因在于雇主方面而非劳动者本身,且雇主同意担负相关赔偿责任时,同样存在被判定属于工伤的可能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超市打架刑事拘留多久
在超市发生的情节较为恶劣的打架事件中,其行为人可能会涉及到违反公共秩序犯罪的指控,例如,以聚集多人进行群殴或寻衅挑起事端等形式构成的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通常最长可达37天,此时间段既涵盖了侦查机关提出逮捕申请并获得批准逮捕所需的时间(最长可达7天),也包含了人民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所需的时间(最长可达14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拘留期限仅仅是初步的,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还可能面临更长时间的羁押等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通常情况之下,劳动者在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患有职业病之后的一年之内,其实我们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超出这个期限,申请也依然能够得到受理。例如,由于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申请期限被迫延后。
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因为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5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工伤认定对于每一个受伤的员工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也会有诸多的问题摆在面前,就是如果到了一定的年龄那么是否能够进行工伤认定,律图小编整理了关于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的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因为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5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一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同时,将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其实可以将申报时间延长。
二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时限为1年,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在很多工伤发生的情况下,受伤职工大多在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或者治疗,很难办理工伤申请等事项。因此,工伤职工的家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其实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此外,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在工伤保险方面也需承担很多义务。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是工会的一项重要义务。
就以上我们掌握的资料来说,虽然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但是其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没有赔偿那么就其实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进行解决,受伤的员工其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然后递交相应的资料,等待法院的判决,这样其实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为自己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