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卖保健品及医院卖保健品如何处罚(终身禁业?涉嫌严重违法的刘翔峰医生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一、医院卖保健品的处罚(案例分析) 案例 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妇幼保健院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药房存放着一定数量的福施福胶囊(营养素补充剂),该产品标示批准文号为...
一、医院卖保健品的处罚(案例分析)
案例
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妇幼保健院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药房存放着一定数量的福施福胶囊(营养素补充剂),该产品标示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1998]第009号”,系原卫生部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着“尤其适用于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产品”等蓝色字体,生产日期为2011/07/27。执法人员根据线索,查验了上述产品的供货资质证明材料及进货单据,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得出以下结论:1、上述保健食品是医院从外地某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以每盒60元的价格购进的;2、医院收款人员凭医生处方,以每盒95元的价格销售给患者共计63盒。
分析
医院凭处方使用“保健食品”应认定其为药品,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保健食品若与药品同名,则视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依照被冒充药品的标准进行检验,并载明检验结果”。二是保健食品与药品不同名的,则视为使用未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即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认定为假药,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二、相关知识
保健品是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宣称具有治疗功效。医疗机构是诊疗疾病的地方,需开立处方,凡诊治疾病不得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之外的东西,不得使用保健品。否则按非药品冒充药品处理。保健品就是保健食品的简称。医院不能销售保健品当然是有法律依据的。医院是医疗机构,是从事医疗的机构,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药品、医疗器械才能宣称具有治疗功能,所以医疗机构必须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治疗疾病,如果使用保健品那么视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医院可以使用消杀品,因为消杀品并非治疗功能,也不存在冒充药品的可能性。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所讲述的关于医疗机构卖保健品的相关法律处罚与规定。医院是救死扶伤的机构,我们都希望医疗机构不要忘记初心,当然我们的法律也是如此。如果相关知识还有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很高兴为您解决。
医疗机构卖保健品及医院卖保健品如何处罚拓展阅读
终身禁业?涉嫌严重违法的刘翔峰医生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来源:【医师报】
案例回顾
近日,“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件事不仅暴露出了医疗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医院内部管理漏洞、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缺位,更将医患关系推到了风口浪尖。甚至有网友提出疑问:有问题的真的只有刘翔峰一名医生吗?
据网友举报及媒体报道,刘翔峰对已无手术指征的患者采用高额治疗方案;频繁对急诊患者进行机器人手术,收取高额费用;哄骗患者买保健品当药品使用;切除患者正常的胰腺、脾脏,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切除患者正常肠道,置患者安危于不顾;私设急诊室病房,进行非法手术;安排进修医生代替自己主刀;哄骗患者或亲属在责任书上签字,让患者及家属承担手术责任……
目前,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已将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的线索移交长沙市监察委进一步调查。
各界反响
8月26日晚间,湖南省卫健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针对网民反映的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有关问题,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8月19日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并通过湖南省医学会组织6名医学专家对其医疗行为进行专业核查。经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
8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评论文章《坚决维护医疗领域风清气正》,称:必须坚决清除损害医疗行业信誉的“害群之马”,坚决挖出“靠医吃医”、啃食医疗资源的“蛀虫”,坚决维护医疗行业清风正气,维护医护工作者的崇高形象,护佑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律师视角
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事关民生福祉。而刘翔峰事件,或将成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体制改革的导火线。针对此事件,笔者认为,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如果查证属实,其不但严重背离了医师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严重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行政处罚方面,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的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因此,刘翔峰或将成为《医师法》实施之后第一个被终身禁业的医师。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刘翔峰存在擅自切除患者正常人体器官的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关规定,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患者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致患者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举报中所涉及的虚构患者病情、骗取患者支付巨额医药费用的行为属实,则涉嫌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刘翔峰应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如果经查实其在工作中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等商业贿赂行为,还会涉嫌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等犯罪。
刘翔峰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我们需要根据官方的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文章来源:医法汇医事法律团队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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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胡海燕
编辑:尹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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