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子只有70年产权,那70年后产权到期,怎么处理?房子又归谁?)
房产证是什么所谓的“房产证”是由《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张证件组成的。目前,上海和部分外地省市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
房产证是什么
所谓的“房产证”是由《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张证件组成的。目前,上海和部分外地省市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只有一张《房地产权证》;但是有部分外地省市是两证分开的,那么在办理购房提取时,就必须同时提供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者一般被称为“土地证”,前者是我们一般说的房产证。
说到这里顺便提一下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所谓不动产登记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目前居民手中的“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而“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它明确规定了房屋使用的“起、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在领得不动产权证之后,人们手中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只有发生房产交易,原先的两证才会“合一”,而只要一直不交易,原先的两证就一直有效。以前买一套房子,要先到房管部门办证,再到国土部门办证,麻烦不说,偶尔还会出现权属纠纷、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的情况。而随着“房地”统一登记的推进,市民将不需要在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70年产权是怎么回事
我们平常所说的“70年产权”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房屋本身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拿地就开始算了,所以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屋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
还有一些情况会让业主到手的房产证产权年限缩短: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例如将只有4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工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但如果是开发商所为,属于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是违规行为;另外,前些年楼市火爆的时候,某些开发商拿地后囤地、减缓施工速度,不过根据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规定,开发商拿地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70年到期后怎么办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而不动产登记将是推进房地产税法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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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只有70年产权,那70年后产权到期,怎么处理?房子又归谁?
很多人通过对比国外与我国的情况后发现,在我国,买房子是有产权“期限”的,就比如我们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而在许多欧美国家,例如英国、美国等,房屋却是永久产权,这难道不是更好吗?
其实并不是,通过了解得知,许多欧美国家的房屋产权的确是永久的,但是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住房期间房主的开销可不小,除了每年定期缴纳的高昂房地产税以外,子女想要继承房产,更要缴纳一大笔继承税。
甚至有的房子,遗产税比房子本身的价格还要高,真的是得不偿失。这么看起来,至少我国无需缴税,而且,所谓的70年产权,也不是大家理解的,到了70年就不能住了。
产权、年限有区别
大家可能了解过,买房子的时候一般都会有三种选择,第一种是70年产权的住宅,根据我国的规定,这类住宅一般都是民用住宅;第二种则是40年产权的,一般是商用建筑,例如许多商住公寓就是40年产权;
第三种则是50年产权,一般是工业用地或者综合用地。很多人都会以为,这个产权年限的规定是房屋的产权,实际上并不是,这个产权是土地的产权。由于我国并不是土地私有化,所以即便是开发商拍下土地建房,这个土地也是不属于任何一个人的。
无论是70年还是50年,都指的是使用这个土地的年限,而土地上我们购买的住宅,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公寓,只要我们购买了,产权都是永久属于我们的。所以说,和欧美一样,我国的房屋产权其实也是永久的。
不过,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屋是永久的,土地却有产权限制,那么到了70年的使用期,住户们应该怎么办呢?又不能直接把房子“拆走”,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70年到期后,该怎么办?
首先,房子肯定是不能“拆走”的,那么土地使用期满,业主该如何?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中,就有关于这个问题的明确答案。
根据359条的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满,就会按照“自动续期”的原则办理。也就是说,70年后,可以再续期使用,绝对不会出现把土地收回的情况。曾经,不少购房者都说,买70年的比40年的更划算,其实,产权都能自动续期,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至于续期的费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由于我国住宅都暂未出现70年期满的情况,所以也没有具体的案例。不过,《民法典》中提到,续期的费用很有可能出现减免的情况,也就是说,有可能不花一分钱就能够续期。
而且,早在2016年时,我国国土资源部就提出了一个关于房屋产权的“过渡性方案”,明确提出产权到期后不需要主动申请续期,更无需缴纳各类费用。虽然说这个方案并不是立法规定,但是也是一个有力的参考。
未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续期不收费,即便是收费,费用肯定也会很少,在绝大多数百姓的承受范围内。不过,其实大家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毕竟每个家庭都有房屋置换的需求,大家想一想,自己买了房子会住70年吗?
尤其是如今的电梯高层,电梯的寿命也仅仅只有20多年而已,而绝大多数人都会在住多年之后置换新房。再说了,如今很多房子的寿命都不一定能够达到70年,所以说,大家买房子压根不用考虑产权的问题。
总的来说,70年、50年、4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期限,而并非房子的产权,即便是真的到期了,也会自动续期,无论是业主们还是购房者们,都无需为此担心,买40年产权的也一样,只不过大多数人考虑的可能是商业用地所需要支出的商用水电费而已。
最后,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这个产权是从开发商拍下土地的时候开始算的,比如开发商10年前拿下土地,今年才盖好房子,那么即便是刚买到的一手新房,土地产权也只剩下60年了。
不知道大家对于产权问题,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呢?如果是你们,买房的时候会考虑土地产权年限吗?欢迎在平路妻奴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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