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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哪些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障夫妻共同财产不被隐匿、转移或挥霍而采取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夫妻共同财产:如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等;2.家庭生活必需品:如家庭成员的日常用品,但不包括过多奢侈品;3.子女抚养费和赡...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障夫妻共同财产不被隐匿、转移或挥霍而采取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夫妻共同财产:如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等;2.家庭生活必需品:...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时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哪些

离婚时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障夫妻共同财产不被隐匿、转移或挥霍而采取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夫妻共同财产:如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等;2.家庭生活必需品:如家庭成员的日常用品,但不包括过多奢侈品;3.子女抚养费和赡养费:确保子女教育和生活费用及父母赡养费用;4.夫妻一方的财产性收益:如投资所得、劳动报酬等;5.债务清偿:对家庭共同债务进行合理分配,防止债权人主张权利
若存在隐匿或转移资产的情况,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离婚时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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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
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财产保全的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
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离婚时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哪些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哪些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以下这几种: 1、请求对离婚时已分割的房屋权属做再次分割; 2、离婚未经诉讼,离婚后一方反悔或拒绝按照协议履行约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离婚时一方隐瞒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4、离婚后出现重大事由使原财产分割协议丧失基础; 5、当初离婚系“假离婚”或其他原因,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后产生纠纷又起诉到法院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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