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哪些呢(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怎么提取?)
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

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离休、退休(退职);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9、出国、出境定居;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材料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对于补交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提供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及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
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
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
需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其中,回迁、扩面协议应注明回迁扩面的实际支付金额、房屋地址内容,如未注明,客户还需提供资金结算单作为提取材料;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6、大修住房
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供材料
①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一住址的户口簿等有效关系证明。
你是否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符合条件的亲们,可以按照上面不同提取类型所需要准备的材料进行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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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哪些呢拓展阅读

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怎么提取?
又到月底,我滴口袋又是空空如也
瘪瘪的钱包大大的疑惑
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呢
每天点外卖恰饭付房租
这钱就像被台风“席卷了”一样
突然想起小小编每个月
一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那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呢?
提取额度又是多少呢?
公积金提取条件
图源:图虫903077364355694836
01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02
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退职)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六个月的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出国、出境定居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月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的: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2)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为每人1200元/月,桐庐县为每人840元/月,淳安县为每人600元/月,建德市为每人48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提取流程
方式一:浙江政务服务网
1、登录浙江政务网,选择杭州市,搜索关键词“公积金提取”
2、根据提取条件,选择自己提取的类别
3、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选择办理情况
4、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即可
方式二:支付宝APP
1、在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进入“办事大厅”
2、选择“公积金”—“杭州公积金提取”
3、进行身份验证
4、点击“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5、在线进行人脸识别—选择情况后——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即可
方式三:浙里办APP
1、打开浙里办APP,主页面点击进入“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提取”
2、选择“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在线进行人脸识别;
3、以下列情况为例,在线填表—上传资料—信息确认即可
本文来源:杭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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