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地役权的使用期限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也可以选择不进行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期限,那么地役权的效力将会持续到该土地失去利用价值或者被划拆为止这种设计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考虑到了实际使用中的灵活性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地役权的使用期限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也可以选择不进行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期限,那么地役权的效力将会持续到该土地失去利用价值或者被划拆为止这种设计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考虑到了实...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期限,那么地役权的效力将会持续到该土地失去利用价值或者被划拆为止
这种设计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考虑到了实际使用中的灵活性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五条:地役权可以由土地所有者设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依法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设立
地役权由依法成立的合同创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七十六条:地役权人在地役权期限内,有权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他人的土地,该土地的所有者不得妨碍地役权人的合法使用
第八十四条:地役权可以有使用期限,也可以无使用期限
当事人对使用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地役权自土地利用到不能实现或者被划拆为止
第八十七条:如果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无法继续使用,地役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与土地所有者协商变更地役权条件
当事人对地役权的处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十五条:如果土地用途发生变化,已经设立的地役权不受影响,但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地役权合同
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建设用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地役权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地役权的使用期限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也可以选择不进行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期限,那么地役权的效力将会持续到该土地失去利用价值或者被划拆为止
这种设计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考虑到了实际使用中的灵活性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五条:地役权可以由土地所有者设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依法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设立
地役权由依法成立的合同创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七十六条:地役权人在地役权期限内,有权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他人的土地,该土地的所有者不得妨碍地役权人的合法使用
第八十四条:地役权可以有使用期限,也可以无使用期限
当事人对使用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地役权自土地利用到不能实现或者被划拆为止
第八十七条:如果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无法继续使用,地役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与土地所有者协商变更地役权条件
当事人对地役权的处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十五条:如果土地用途发生变化,已经设立的地役权不受影响,但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地役权合同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年限是多长时间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国家通过出让的方式,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获得一定期间内利用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建设用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