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能否被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撤销的当一方提出Offer而另一方尚未明确表示接受或拒绝时,合同处于待定效力状态此时,Offer人有权在收件人没有表明接受且在合理期限内撤销Offer若收件人已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则Offer人撤销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撤销的当一方提出Offer而另一方尚未明确表示接受或拒绝时,合同处于待定效力状态此时,Offer人有权在收件人没有表明接受且在合理期限内撤销Offer若收件人已开...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当一方提出Offer而另一方尚未明确表示接受或拒绝时,合同处于待定效力状态
此时,Offer人有权在收件人没有表明接受且在合理期限内撤销Offer
若收件人已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则Offer人撤销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Offer人在对方没有表明接受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撤销Offer的,合同不成立
对方如果已经根据Offer发生了必要的费用,可以要求Offer人赔偿这些费用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同意或追认才能生效
在实践中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事先同意,以自己的名义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该类合同经法定代理人事后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效力待定的合同溯及合同成立时自始有效
但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则转化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1、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的; 2、法定代理人自收到相对人的催告通知起一个月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的; 3、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的
关于追认,需要注意: 1、追认可采用明示、推定或默示的方式
2、追认的意思表示需要到达受领人或受领人已了解
(二)因无权代理(但不构成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其具体种类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如果是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智力、年龄相匹配的合同,则属于有效合同,而不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方才有效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指的是签订合同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被代理人追认方才有效
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意味没有处分权的人在合同中处分他人财产,这类合同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在签订合同后,从权利人处取得处分权的,也是有效合同
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能否被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撤销的当一方提出Offer而另一方尚未明确表示接受或拒绝时,合同处于待定效力状态
此时,Offer人有权在收件人没有表明接受且在合理期限内撤销Offer
若收件人已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则Offer人撤销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Offer人在对方没有表明接受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撤销Offer的,合同不成立
对方如果已经根据Offer发生了必要的费用,可以要求Offer人赔偿这些费用
效力待定合同原被批准撤销还能反悔吗
效力待定合同,不是可撤销合同,不能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同意或追认才能生效
在实践中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事先同意,以自己的名义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该类合同经法定代理人事后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效力待定的合同溯及合同成立时自始有效
但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则转化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1、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的; 2、法定代理人自收到相对人的催告通知起一个月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的; 3、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的
关于追认,需要注意: 1、追认可采用明示、推定或默示的方式
2、追认的意思表示需要到达受领人或受领人已了解
(二)因无权代理(但不构成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种类
效力待定的合同指的是,合同签订后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符合特定条件方才有效,否则即为无效的合同其具体种类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如果是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智力、年龄相匹配的合同,则属于有效合同,而不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方才有效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指的是签订合同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被代理人追认方才有效
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意味没有处分权的人在合同中处分他人财产,这类合同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在签订合同后,从权利人处取得处分权的,也是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