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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公房强制征用的问题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处理公房强制征用的问题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等,以确保在合法框架内操作其次,当收到征用通知时,核实征用单位的合法性,并仔细审阅征用内容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文件和依据,如征用批复、法院裁定书等...

处理公房强制征用的问题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等,以确保在合法框架内操作其次,当收到征用通知时,核实征用单位的合法性,并仔细审阅征用内容如果有疑...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如何处理公房强制征用的问题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公房强制征用的问题

处理公房强制征用的问题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等,以确保在合法框架内操作
其次,当收到征用通知时,核实征用单位的合法性,并仔细审阅征用内容
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文件和依据,如征用批复、法院裁定书等
在此过程中,如认为征用不公或补偿不足,可主动与征用单位协商,争取合理的补偿方案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或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保补偿金额的公正合理
如果协商未果,或认为征用行为违法,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合法决定
同时,也可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寻求法律救济
在整个过程中,保存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材料,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具体拆迁安置方案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听证论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定,应当依法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六条:征收民间房地产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处理公房强制征用的问题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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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何处理房租问题

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不会因开发商的破产而发生变化,保全物仍然存在
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这些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权利人称为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为被执行人
具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
如果推托、拒绝或妨碍执行并造成严重后果,有关单位和个人将负法律责任
法律文书也称为执行文书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
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
此外,这些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如果只是确认或变更法律关系,则无需执行
法定期限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
如果有多个申请人,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
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
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
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按各人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
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执行收费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
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需付费到法院
执行费上缴国库
注意安全强制执行,一般都会引起一些仇恨
申请人尽量不要和被执行人见面,最好委托律师

如何处理公房强制征用的问题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在了解抵押情况后应当书面将政府征收决定和征收方案通知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和被征收人协商债务处理方式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被征收人取得的置换房屋作为新的抵押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补偿应先行用于清偿债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被征收人取得调换房屋的产权证后,应按补充协议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抵押权人为保障自身权益,可向政府征收部门申请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求政府征收部门在支付货币补偿款时,优先将补偿款支付给抵押权人实现其抵押权,抵押权人在实现债权后,剩余的补偿款再另行支付给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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