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遗嘱 房屋继承如何写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民法总则的规定,遗嘱是公民表明遗产分配意愿的重要方式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或秘密遗嘱等形式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确定遗嘱的形式如果选择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并签名;如果选择公证遗嘱,则需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其次,在遗嘱中明确表述遗产分配的内容,包括遗产的种类、具体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民法总则的规定,遗嘱是公民表明遗产分配意愿的重要方式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或秘密遗嘱等形式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确定遗嘱的形式如果选择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并签名;如果选择公证遗嘱,则需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或秘密遗嘱等形式
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确定遗嘱的形式
如果选择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并签名;如果选择公证遗嘱,则需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在遗嘱中明确表述遗产分配的内容,包括遗产的种类、具体内容以及继承人的姓名或名称等信息
此外,还可以在遗嘱中提出关于遗产管理、执行人等方面的意愿
签署遗嘱时,自书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的见证和签名;公证遗嘱则需经过公证机关的验证
最后,将遗嘱妥善保存,可以选择将其存放于公证机关、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安全的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六十条:遗嘱是公民表明遗产分配意愿的书面docu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九条:自然人可以订立遗嘱,将其财产作为遗产赠与其他自然人或者法人
具体规则如下: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
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
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
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⑩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
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如何制定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民法总则的规定,遗嘱是公民表明遗产分配意愿的重要方式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或秘密遗嘱等形式
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确定遗嘱的形式
如果选择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并签名;如果选择公证遗嘱,则需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在遗嘱中明确表述遗产分配的内容,包括遗产的种类、具体内容以及继承人的姓名或名称等信息
此外,还可以在遗嘱中提出关于遗产管理、执行人等方面的意愿
签署遗嘱时,自书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的见证和签名;公证遗嘱则需经过公证机关的验证
最后,将遗嘱妥善保存,可以选择将其存放于公证机关、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安全的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六十条:遗嘱是公民表明遗产分配意愿的书面docu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九条:自然人可以订立遗嘱,将其财产作为遗产赠与其他自然人或者法人
公证遗嘱如何制作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
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
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
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⑩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
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