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2019年浙江省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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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拓展阅读
2019年浙江省伤残赔偿标准
2019年1月22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在其官网上面公布了2018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数据。
一般人基本会认为平均工资与自己的关系不大,因为自身拿到手的工资和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其实在涉及到一些赔偿的时候,如工伤、交通事故等赔偿的时候,往往就会需要用到这个平均工资的数据,一般会按照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多少倍来实际计算赔偿数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到:
2018年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574元,比上年同期(51261元)增加4313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4598元;
2018年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02元,比上年同期(24956元)增加2346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9707元。
那么以60周岁及以下居民单个十级伤残为例,根据上面的数据可计算得出:
浙江省城镇居民伤残金额为111148元,比2018年金额提高了8626元;
浙江省农村居民伤残金额为54604元,比2018年金额提高了4692元。
具体各个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可见下表:
2019年浙江省伤残赔偿金额参考表
以上表格的数据均是以伤者年龄60周岁以下且只有单个伤残等级计算得出的金额,实际处理赔偿问题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伤者的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伤者有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这时候赔偿金额在计算的时候会做出一定的调整。另外工伤赔偿中的社保工伤基金赔偿不适用以上计算方法,另有条例。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法院等相关部门。
根据往年经验,国家相关部门会在5月份左右公布赔偿标准的正式指导文件,在正式文件公布之前,交通事故的伤者与保险公司私下协商处理的话保险公司基本仍会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截至目前2019年2月13日,尚未收到法院以新标准金额作为标准的判例,但各个律师事务所基本已经开始按新标准的赔偿金额来更改起诉书中的赔偿金额了,只要产生一个判例,那么浙江省范围内通过法院途径争取赔偿金额的案件就可以以新标准金额作为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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