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临夏地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事主或受害者应及时报警,并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其次,各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原告需提供有效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单据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需提出答辩...
在临夏地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事主或受害者应及时报警,并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其次,各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原告需提供有效...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临夏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
在临夏地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事主或受害者应及时报警,并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其次,各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原告需提供有效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单据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需提出答辩意见,法院会组织证据交换并开庭审理若对一方判决不服,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天内提起上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二)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趸船发生碰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0条:对机械设备造成损害,属于飞行器、船舶、机动车、电力设施、铁路等专属于公共危险性的物质或者具有特殊危险性,造成他人损害,不管有无过错,责任者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023彭水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4、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