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点是在哪里(江浙沪皖的亲们,明天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还有这些事项需注意)
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点是在哪里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
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点是在哪里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简单来说,整个流程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
以上是小编为您提供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点就是在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针对身份证异地补办设立了相应的办事处。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如果您对相关问题还要疑惑,您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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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皖的亲们,明天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还有这些事项需注意
东方网记者薛宁薇10月19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自明日(10月20日)起,上海市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这意味着,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范围内,群众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可以实现全市通办通达。不过,同时提醒大家,办理事项时请注意疫情期间的安全防护,按需错峰办理。
不少人要问了: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哪些点可以办理受理?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多久可以拿到?对于大家提出的上述问题,市公安局在作出如下回复。
1、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条件是什么?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江苏、浙江、安徽省户籍来沪人员,可在上海办理此项业务。
其他省市户籍来沪人员暂不予受理,全国范围内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将根据公安部工作安排另行组织实施。
2、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受理点范围是什么?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实行全市通办,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就近至本市任一公安派出所或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公安综合窗口申领。
3、长三角区域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需校验的证件及递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一)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就学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三)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人至受理点申领,需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4、长三角区域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办证流程是怎样的?
01·前往就近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02·经身份初核符合规定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03·选择领证方式。
04·核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05·取得《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多久可以拿到?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可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除外)。
6、领证方式有哪些?
01·受理点领取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可至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02·自愿选择委托邮政速递方式领取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邮政速递范围为上海市市内,邮政部门收取每证每件15元,并读取申请人本人“随申码”进行签收(申请人本人不便签收的,经与邮政投递员电话确认后,可以委托他人出示“随身码”完成签收。对不持有或使用智能手机有困难无法展示“随申码”的,继续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签收)。如未能妥投,则由申请人本人前往受理点领取。
7、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结合各自实际,按需错峰前往各受理点办理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具体办理要求可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身份证”——“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可提前至社会化或公安拍照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至社会化拍照点采集人像信息的,可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板块“相馆拍照取号”进行预约。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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