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追尾怎样确定双方责任(被追尾一定是后车全责?还真不一定)
车辆追尾如何确定双方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

车辆追尾如何确定双方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1、如是您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险没过户也能赔,只不过要麻烦点,商业是赔不到了,因为必须过户,还有即便赔了钱也只能到原车主的账上,双方可以协商。
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3、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偿。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4、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前车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而后车车主这些日子不能开车,因为驾驶证在交通队扣留。等结完案后,才能拿到驾驶证。
汽车追尾责任如何承担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上述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行并道等情形。如你驾车并无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且其车辆确已并道,则依据上述规定,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你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汽车追尾责任如何承担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员从事运输,车主(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在被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没有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的受益人。如果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6肇事车辆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8肇事车辆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车主与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11机动车驾驶员与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驾驶员与使用机动车的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首先垫付。
12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
14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作被告,但只有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的,因没有遗产可供继承的,继承人不能作被告。
15旅客持票或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乘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17因紧急避险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是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车辆追尾如何确定双方责任”问题进行的解答,车辆追尾的,责任怎样划分应该由交通进行确定,交警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再依据勘察结果出具责任认定书。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车辆追尾怎样确定双方责任拓展阅读

被追尾一定是后车全责?还真不一定
扬子晚报网2月15日讯(见习记者 赵天)众所周知,车辆追尾作为交通事故中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之一,很多车主都认为,只要是追尾,就肯定是后车全部责任,但实际并非如此。刚刚,徐州市交警部门公布一起货车追尾事故案件,12日早晨5时许,徐州交警鼓楼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与三环北路地下道南出口处,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货车追尾事故,现场双车受损严重,无人员受伤。
根据后车车主当事人陈述,事故发生时,由于正值凌晨,驾驶人由于视线原因,观察不当,与一辆同方向行驶在前方的小型货车发生追尾碰撞,由于前方货车车辆后车厢内拉着一根近5米长的钢管,严重超出车体,事故接触的一瞬间,钢管即击穿后车的挡风玻璃,碎片散落一地,虽然事故画面惊心动魄,但好在双方都第一时间采取了制动措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双方车辆受损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而载物“长度”是指货物不论是往前装还是往后装,其超出车厢部分不准超过规定的总长度。
通过照片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前方小货车上的钢管长度已经严重超出了其车身,违反装载要求,是加重事故后果的因素之一。因此交警部门依法判定,小客车驾驶员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鼓楼交警大队进一步办理。
在此,徐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遵纪守法,平安行车,才是生活的基石。机动车超高、超宽、超长载货,不仅会对车辆本身的性能、制动产生影响,还会造成其他车辆的不安全因素变多,危险系数加大,从而引发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切莫为一时小利,而违法驾驶超限车辆运输,当这种问题车辆上路时,交警部门不但会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驾驶员同时还要对其带来的事故安全隐患进行担责。
来源: 紫牛新闻
以上就是关于车辆追尾怎样确定双方责任(被追尾一定是后车全责?还真不一定)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