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具体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具体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具体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命令、指令等 2.对行政机关不处理或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在法定期限内行政机关未处理administrative复议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中涉及的其他争议提起诉讼例如,行政机关对企业的吊销营业执照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4.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其特定的限制,不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例如,对于行政机关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行政内部管理行为等,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点第一条: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类行政案件:(一)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二)对行政机关不处理或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决定如果自知道该决定之日起过十五日,主张有关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立案标准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