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未确定时的应对措施 保护河流的措施10条
当监护人未确定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应当由有关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指定临时监护人其次,如果有家庭成员能够担任监护人的话,可以通过申请监护权的程序确定合法监护人在监护人未确定的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的相关事务,应当由临时监护人或者有关部门代为处理此外,当监护人确实无法确定时,可...
当监护人未确定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应当由有关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指定临时监护人其次,如果有家庭成员能够担任监护人的话,可以通过申请监护权的程序确定合法监护人在监护人未确定的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的相关事务,应当由临...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监护人未确定时的应对措施
当监护人未确定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应当由有关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指定临时监护人其次,如果有家庭成员能够担任监护人的话,可以通过申请监护权的程序确定合法监护人在监护人未确定的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的相关事务,应当由临时监护人或者有关部门代为处理此外,当监护人确实无法确定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依法进行监护人指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法担任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时,由有关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指定临时监护人
法院未作出裁决时的应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