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是否向检察院申请 检察院微罪不诉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向侵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赔偿的申请应当直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而不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主要负责法律监督,不处理具体的行政赔偿申请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也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向侵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赔偿的申请应当直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而不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主要负责法律监督,不处理具体的行政赔偿...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行政赔偿是否向检察院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向侵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赔偿的申请应当直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而不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主要负责法律监督,不处理具体的行政赔偿申请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在行政赔偿过程中,检察机关并不介入具体的赔偿请求,但如果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导致的国家赔偿,检察院可能会依法进行监督因此,行政赔偿的申请应当直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而不是向检察院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向侵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行政赔偿申请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行政复议后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抗诉的时限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中规定:“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应不予受理”与此相呼应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中规定:“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二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检察院自己抗诉就没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