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程序与要求的详细说明 派出所办身份证的详细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搜查是侦查机关在调查犯罪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查找、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以下是关于搜查程序与要求的详细说明:首先,搜查必须有法律规定的合法依据,即只有在进行刑事审判或者侦查期间,为了查明犯罪事实,需要扣押证据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搜查其次,实施搜查的机关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搜查是侦查机关在调查犯罪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查找、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以下是关于搜查程序与要求的详细说明:首先,搜查必须有法律规定的合法依据,即只有在进行刑事审判或者侦查期间,为了查明犯罪事...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搜查程序与要求的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搜查是侦查机关在调查犯罪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查找、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以下是关于搜查程序与要求的详细说明:首先,搜查必须有法律规定的合法依据,即只有在进行刑事审判或者侦查期间,为了查明犯罪事实,需要扣押证据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搜查其次,实施搜查的机关必须是具有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如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并且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和批准在实际执行中,搜查人员必须出具法律文书,向被搜查人说明搜查的目的、依据和范围同时,被搜查人有权要求检查这些证件和文件在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见证人的陪同,并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搜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扣押的物品清单此外,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场所和物品,必须特别注意保护不予泄露最后,搜查结束后,应当将相关文书送达被搜查人,并告知其享有权利,如申诉和监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在进行侦查的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扣押证据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经过批准或者决定,实施搜查:(一)需要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身属身份等有关情况;(二)需要查找、扣押犯罪证据;(三)需要防止证据被毁灭、转移
搜索的程序和要求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搜查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收集有关犯罪的证据,查获隐藏的犯罪嫌疑人因此,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滥用搜查措施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3.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人民检察院的搜查证,要由检察长签发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这里所说的紧急情况,在侦查实践中是指: (1)身带行凶、自杀器具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在这些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搜查的审批手续,所以,允许以拘留证、逮捕证进行搜查 4.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时,不得无故损坏被搜查人的财物对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私生活情况,不得泄漏 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