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证书的发放规定是什么 安徽2021二建证书发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证书是由有关部门发放的,证明土地等他人耕地、建筑物等设施主体与依赖它们附属的小型基础设施之间的法律关系具体来说,地役权证书的发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首先,地役权必须由公务员或者其他有公职身份的人签发,这是因为地役权涉及公共利益,需要有相应的合法性其次,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证书是由有关部门发放的,证明土地等他人耕地、建筑物等设施主体与依赖它们附属的小型基础设施之间的法律关系具体来说,地役权证书的发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首先,地役权必须由公务员或者其他有公职身份的人...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地役权证书的发放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证书是由有关部门发放的,证明土地等他人耕地、建筑物等设施主体与依赖它们附属的小型基础设施之间的法律关系具体来说,地役权证书的发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 首先,地役权必须由公务员或者其他有公职身份的人签发,这是因为地役权涉及公共利益,需要有相应的合法性其次,申请人在取得地役权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确保该权利能够对第三方产生效力 此外,关于地役权证书的具体发放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发放对象为依法取得地役权的个人或单位; 2.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属证明、地役权设定协议等; 3.地役权证书应当注明地役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地役权的具体内容和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地役权证书的发放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疑问,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条款,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七条,土地等他人耕地、建筑物等设施主体与依赖它们附属的小型基础设施之间的地役关系,应当由有关部门发放地役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在发生土地等他人耕地、建筑物等设施主体与依赖它们附属的小型基础设施之间的法律关系时,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由有关部门发放地役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九条明确指出:地役权证书应当由公务员或者其他有公职身份的人签发,以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土地征用公告发出后土地确权证书发放不发放
土地征用公告发布后,被征收的土地所有者,使用权者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有土地所有权证明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征收补偿是确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