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种类
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确定性,即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第二,不可诉讼性,即在一定的时期内,当事人不能对该行为提起诉讼;第三,强制执行力,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行政行为得到执行;第四,效力不可中止与终止,一旦生效,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其他合法原因...
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确定性,即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第二,不可诉讼性,即在一定的时期内,当事人不能对该行为提起诉讼;第三,强制执行力,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行政行为得到执行;第四,...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确定性,即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第二,不可诉讼性,即在一定的时期内,当事人不能对该行为提起诉讼;第三,强制执行力,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行政行为得到执行;第四,效力不可中止与终止,一旦生效,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其他合法原因,否则行政行为的效力不会因时间流逝而失去其效力;第五,合法性,即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这些效力的种类确保了行政行为的有效实施和法律秩序的维护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第二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三款,行政机关负责落实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分为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限定: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限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做法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议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 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时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能够申请延长时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