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结算方式探讨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是什么
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是建设工程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合理设计和执行能够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结算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1.固定总价结算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造价较...
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是建设工程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合理设计和执行能够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结算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结算...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建设工程款结算方式探讨
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是建设工程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合理设计和执行能够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结算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 1.固定总价结算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造价较为确定、工期相对固定且风险可控的情况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固定金额支付,双方可以预先明确各阶段的付款节点,以确保施工资金链的顺畅 2.单位价格结算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为不确定或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况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单价计算应付金额,这种方式灵活性较高,但需确保计量数据真实准确,以避免因测量误差导致的争议 3.成本加成结算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设计与施工相结合、工期紧张或存在不可预见情况的情况工程款按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利润计算,这种方式成本透明度要求较高,需严格审核实际支出 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建议双方充分考虑工程特点、风险偏好及合作意愿,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时间、程序及相关细节,以降低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此外,在进行工程款结算时,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结算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建筑物、结构物及其附属设施分期交付使用的,双方可以约定分期验收第六百一十一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合同人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在负质量检验期间,承包方可以请求工程总承包合同人予以代为清偿,并可以plea中止施工或者解除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五条规定,发包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否则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结算的结算方式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28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