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债权人应该如何区分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分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和第六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方;而债务人则是指负有义务,需要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特定行为的一方债权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ually或法律所规定的义...
在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分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和第六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方;而债务人则是指负有义务,需要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特定行为的一方债权人...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债务人和债权人应该如何区分
在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分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和第六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方;而债务人则是指负有义务,需要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特定行为的一方债权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ually或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债务人的义务则是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给付或服务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来判断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为债务人,需交付商品;而买方为债权人,有权要求交付货物并支付相应的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债权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债务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有履行义务的义务的一方
家庭债务和个人债务应该怎么样区分
如果用于家庭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三、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四、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