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围概述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怎样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争议和冲突这些纠纷通常涉及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即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常见的纠纷类型包括:1.工程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规范要求,可能导致双方对质量认可产生争议2.合同价款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争议和冲突这些纠纷通常涉及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即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常见的纠纷类型包括:1.工程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围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争议和冲突这些纠纷通常涉及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即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常见的纠纷类型包括: 1.工程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规范要求,可能导致双方对质量认可产生争议 2.合同价款问题: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等原因,双方对工程造价的调整存在分歧 3.时间节点问题:因施工延误或提前竣工等原因,导致关于工期及违约金的争议 4.质量标准与验收问题: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结果存在不同意见 5.设计变更引发的纠纷: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或施工周期延长,从而引发争议 在处理这些纠纷时,通常需要依据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四条:承包方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建设工程的合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条:发包方对施工地段的临时用水、用电等条件造成影响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停工的,应当及时通知发包方,并采取措施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影响后续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八条: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清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款项,包括质保金承包方在领取结算款前应当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当限期整改或者返工重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条: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停工或工程中断,发包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概述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的重要环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 所有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此外,工程验收的基本程序为:竣工验收的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确保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有相关材料的进场报告,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相关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如果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相关责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进行处理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如果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