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外债 丈夫外遇不同意离婚如何处理
在夫妻离婚时处理共同外债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或共同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在夫妻离婚时处理共同外债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或共同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外债
在夫妻离婚时处理共同外债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或共同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处理共同外债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清偿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但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即,即使夫妻双方约定某项债务由一方偿还,但如果债权人不知情,则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此外,对于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情况,可以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或者在离婚后通过法律途径向另一方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如何处理夫妻离婚外债
夫妻离婚有外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对于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有:夫妻为共同生活、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 个人债务有: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