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民商事案件有哪些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中止是指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特定原因,人民法院决定暂停诉讼程序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原告或被告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诉讼: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如自然灾害、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亲自参加诉讼程序或者进行代理、辩护时,人民...
行政诉讼案件中止是指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特定原因,人民法院决定暂停诉讼程序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原告或被告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诉讼: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如自然灾害、严...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行政诉讼案件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案件中止是指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特定原因,人民法院决定暂停诉讼程序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原告或被告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诉讼: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如自然灾害、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亲自参加诉讼程序或者进行代理、辩护时,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2.案件需要以其他案件的裁判作为依据:当某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需要以其他正在审理或未审理的案件(如民事、刑事案件等)的裁判结果作为依据时,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该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 3.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间或时间尚未届满: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对特定行为的处理设有期间或时间限制,如申诉、复议等期限在这些期间尚未届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 4.当事人协商和解: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如果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双方同意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但需注意的是,和解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行政诉讼案件的中止并不会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当中止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及时恢复案件审理,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程序:(一)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的;(二)需要以其他案件的裁判作为依据的;(三)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间、时间尚未届满的
民事案件诉讼中止的条件
民事诉讼(汉语注音:mínshìsùsòng英文释义acivilaction;commonpleas)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