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的申请步骤如下 商标续展的办理申请步骤
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可通过法律程序使有效婚姻被宣告无效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53条的规定,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且在结婚时另一方并不知道;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一方没有完全的婚姻意志;经人贩卖进入的婚姻;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可通过法律程序使有效婚姻被宣告无效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53条的规定,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且在结婚时另一方并不知道;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一方没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撤销婚姻的申请步骤如下
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可通过法律程序使有效婚姻被宣告无效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53条的规定,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且在结婚时另一方并不知道;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一方没有完全的婚姻意志;经人贩卖进入的婚姻;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申请撤销婚姻应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申请;2.符合上述具体情形之一;3.在一方死亡前未发现的情况下,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在实践中,撤销婚姻的程序通常包括:1.准备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明、相关证据等;2.向人民法院提交撤销婚姻的诉讼请求书;3.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不同,前者是对有效婚姻在特定条件下的法律后果撤销,而后者是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法律效力的声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5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婚姻:(一)因患病、身体残疾或者非遗传性出生缺陷等情况,不具有进行结婚行为所必要的法律行为能力;(二)双方或一方没有完全的婚姻意志;(三)婚前被胁迫,且在以后的共同生活中未取得新意志自由的表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诉讼时效期间内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以次一自然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当事人对合同有Understandingsplits,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意见》第23条:'当事人对婚姻无效的认定请求,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无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撤销婚姻步骤有哪些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章“撤销婚姻”规定,具体条件及程序是: 1、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3、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4、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