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我国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一、执行的具体程序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一、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二、执行场所和方法:
执行死刑在什么地方执行,室内还是室外执行。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小编搜集相关知识后了解到执行死刑是在指定的羁押场所,一般专门执行的刑场比较少: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死刑立即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所谓“刑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由执行机关设置的执行死刑的场所,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为做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所谓“指定的羁押场所”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监狱或者看守所。
执行死刑应严格控制刑场,除依法执行死刑的司法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刑场。一般来说设置专门的“刑场”的人民法院比较少,所以在“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比较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的,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故意犯罪的,经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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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拓展阅读
我国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在我国,死刑犯是不可以自己选择死刑执行方式,是枪决还是注射死刑由法院来决定。
一般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并不一定会被执行死刑。还需要最高院死刑复核。要是最高院不核准,就会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下都会改判死缓。但是,如果最高院核准了,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接到该命令后在一周以内执行。
执行死刑的程序
1.执行死刑前,如果死刑犯提出会见亲属的要求,可以准许;
2.指挥死刑的审判人员对死刑犯验明正身,并且询问他有无遗言等,做好记录,最后交于死刑执行人员执行;
3.行刑后由法医验明,如果是枪决的直接送去火化,如果是注射死刑的,则将遗体交回家属火化;
4.最后,原审法院将死刑执行情况逐级上报最高法院。
PS、网上流传的执行死刑一枪没打死会无罪释放的说法是空穴来风,如果出现一枪没打死的情况,会进行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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