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常见纠纷及其处理办法有哪些(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纯干货))
一、劳动合同常见纠纷及其处理办法有哪些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
一、劳动合同常见纠纷及其处理办法有哪些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
①、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
②、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
③、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2、调解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经过和解后,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团体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
3、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以上就是有关于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以及和领导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关的相关知识。由上文可以看出,在出现劳动合同争议时,可以先和主要负责人商量,调节,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可以申请仲裁或是进行诉讼。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威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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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纯干货)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是不可避免的。提供纠纷证据非常重要。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是什么?被单位解雇何提供证据?
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操作经验,针对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从实务角度提出了应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举证规则
“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自己主张的证据。”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我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劳动争议的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雇主作为雇主掌握和管理工人档案、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支付、劳动保护和材料,工人一般无法获得和提供,因此雇主提供证据和特别规定:与雇主管理有争议的证据,雇主应提供;雇主不提供,应承担不利后果。本规定再次明确和扩大了雇主的举证责任,减轻了工人的举证责任。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其请求的责任。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其主张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如果雇员要求雇主支付工资,他需要证明他与雇主有劳动关系。如果他不能证明与雇主有劳动关系,雇员要求雇主支付工资的请求将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举证责任是解决纠纷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然而,在任何原则中都有例外。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需要考虑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能力,以及提供证据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处于强势地位,工人普遍处于弱势地位。许多证据由雇主控制。例如,雇主保留各种劳动和人事材料。一旦发生争议,工人就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
二、举证范围
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
(一)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决定通知等;
(二)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有关证据材料等。员工违法的;
(四)职工工资、奖金收入等;
(五)涉及培训费用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用的具体依据和必要的服务期限。
劳动关系证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关系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供工作起止日期、有关证明或者其他协议。当事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替代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