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天津楼市“放大招”)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4...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的1.5倍计算。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上年收入证明;
4、《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天津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
天津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1、告示
2、申请
3、受理
4、公示
5、审核
6、购买
7、权属登记
天津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2、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
天津经济适用房价格如何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根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时确定的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价格,安排楼层、朝向差价,按门栋制定平均销售价格,并报市物价局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市物价局制发核准通知。市房管局为其核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后,将房源情况及销售价格在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发布。销售价格一经公布,销售单位不得提高。
天津经济适用房资格认定
1、申请人户籍的认定。以申请人户口簿记载为准,认定其户籍所在区。
2、家庭年收入的认定。申请人家庭收入按其被拆迁住房同户籍家庭成员合并计算。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年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银行养老金领取单据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凡不能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比照居民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收入核定方法开具证明。
3、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认定。拆迁补偿安置费以申请人与拆迁单位签定的《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4、他处有住房的认定。即申请人本人或与其同户籍家庭其他成员有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以《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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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拓展阅读
天津楼市“放大招”
来源:【津滨海客户端】
津滨海讯(记者 孙薇)近期,多地楼市政策出现新的变化。近日,天津楼市新政也来了!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天津楼市成交量受新政影响或将迎来一波好行情。
12条举措助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
其中,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提出,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出四方面举措:
一是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二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居民家庭将原有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进行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三是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
四是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凭征收协议购买住房,新购房屋价款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款超出房屋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在完善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新政提出两方面举措:
一是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首套认定标准,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同时,加大金融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的支持,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40%。
二是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对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则提出四方面举措:
一是优化新增供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落实好国家及本市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支持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出让金。
三是加大金融对房地产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积极满足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依法支持存量非住宅项目盘活,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四是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确定;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15%执行。
业内专家认为,天津的12条楼市新政可谓条条重磅,尤其是需求端,一举松绑了限购、限贷,对释放购房需求大有裨益。供应端有效缓解房企资金压力,降低部分片区库存风险。可以预见的是,锅底油温加热,“津城”楼市正酝酿向上反弹,受新政影响,或将迎来一波好行情。
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政策拟调整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9月20日在官方网站上对外公示“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政策拟进行调整:
一是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按月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
二是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三是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40%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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