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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速上实行天价施救费如何处罚(车一旦抛锚,高速公路拖车报价为啥是普通路面的2倍?代表建议减免清障牵引费)

上海市高速上实行天价施救费如何处罚看具体案件,会受到行政处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义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可以自行配置符合技术规范的清障施救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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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速上实行天价施救费如何处罚(车一旦抛锚,高速公路拖车报价为啥是普通路面的2倍?代表建议减免清障牵引费)

上海市高速上实行天价施救费如何处罚

看具体案件,会受到行政处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义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可以自行配置符合技术规范的清障施救牵引车辆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企业,提供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市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工作进行指导。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应当立即派出清障施救牵引车辆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根据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将障碍物或者故障车辆拖移至距事发地最近的出口处或者与当事人商定的地点。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或者其委托的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清障施救牵引活动。

收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划配置服务区,设置停车场、公共厕所、车辆维修点、加油站、餐饮部等服务设施,并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当停车场、公共厕所不能满足公众需求时,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

收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因养护维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关闭服务区的,应当经市公路管理机构同意。

相关法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快速通行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造成车辆堵塞的;

(二)待交费车辆排队长度已超过规定距离,免费放行车辆不会妨碍前方道路畅通时,未实施免费放行措施的;

(三)未依照国家规定在特定时段实施免费放行措施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服务区管理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服务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改建、扩建停车场、公共厕所的,由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清障施救牵引规定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不履行清障施救牵引义务的,由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清障施救牵引活动的,由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公路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未依法履行高速公路检查、检测职责的;

(二)发现超限运输车辆不依法进行查处,造成后果的;

(三)行政执法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或者其委托的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如果发现此类问题可以去举报,如何更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来蓝箭律师网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


上海市高速上实行天价施救费如何处罚拓展阅读

上海市高速上实行天价施救费如何处罚(车一旦抛锚,高速公路拖车报价为啥是普通路面的2倍?代表建议减免清障牵引费)

车一旦抛锚,高速公路拖车报价为啥是普通路面的2倍?代表建议减免清障牵引费

在普通道路上,车辆抛锚可供选择的拖车服务商有很多,可是到了高速公路上,选择的范围就小了。

2019年,上海市交通委交通指挥中心总计接报高速公路交通事件29742起,排名第一的事件为抛锚,占到总量的85.3%。车辆抛锚无疑成为高速公路交通高频事件,随之而来的高价拖车服务又让车主叫苦迭迭。

“单一的救援渠道极易导致出现垄断性的拖车服务,甚至引发高危操作。”市人大代表朱柯丁建议,减免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费。

高速公路拖车报价是普通路面的2倍

2018年12月,央视栏目曝光了湖南衡阳贺氏吊装强迫收取20万天价施救费事件。这一事件引起朱柯丁的注意,并做了相关调查。

在普通道路上,车辆抛锚可供选择的拖车服务商有很多,民营拖车服务可适当议价。以40km为例,一般报价为300元;车险赠送的救援服务100km以内均免费。大多数车主会选择车险赠送的免费救援服务。

“而高速公路属于交管部门管控的封闭道路,普通拖车公司不被许可进入实施救援。”朱柯丁说。

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事故,车主会拨打应急救援电话12122,客服会征求车主意见,决定是否需要拖车服务,若提出拖车需求,客服人员则通知指定服务商前往现场,将故障车辆拖至最近的出口。

这样的收费就高出很多。通常的收费标准是,五公里以内小型车每辆每次30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700元,特大型车每辆每次800元。超基本公里拖车费是小型车10元/公里,大型车20元/公里,特大型车30元/公里。

单一的救援渠道导致出现垄断性的拖车服务。朱柯丁发现,对比普通道路上的40km拖车服务,高速路段报价650元,超过普通路面民营公司报价的2倍。

数据显示,2019年上海具有合法资质的拖车公司共86家,总营收约4亿,其中包括普通路面及高速路面拖车的总费用。截至2019年底,上海市高速公路657.4公里,占上海公路总里程13044.6公里的5.03%。

据此,朱柯丁算了一笔账:假设各路段故障发生率均等的情况下,高速公路车辆故障发生的拖车费用约为2000万元,若仅计算高速路面至出口路段费用,则远低于2000万元。2019年高速公路收支盈余13.2亿元,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12.2亿元,若减免高速公路清障救援费用,对整体营收影响不大,但在保障道路安全及提升排堵率方面会有明显的贡献,且有效避免了市场垄断及服务价格高、质量低的问题。

“垄断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高价费用还诱导高危操作。”朱柯丁了解到,部分车主为了节省高额拖车费用,选择现场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占用车道妨碍通行,停留时间不可控,且极易造车辆追尾、人员撞伤等二次事故伤害。“若免除拖车费用,尽快离开高危路段应该会是所有车主的首选处理方式。”

清障并非盈利获取渠道

“清障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的职责,并非盈利获取渠道。” 朱柯丁说。

2008年至2017年,全国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损害事故共计105件判决生效,其中有53件是因为高速公路上有异物或其他通行者的遗撒物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沪昆高速与路面一障碍物发生碰撞导致汽车受损严重。长沙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省高管局应该承担80%的责任。青兰高速公路小型普通客碰撞遗落物导致原告单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车辆严重受损。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这些案件均为原告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与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即被告之间形成了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的服务合同关系,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可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保障路面完好、安全、畅通的义务。”朱柯丁认为,故障车辆某种意义上也属于路面障碍,应由该路段管理经营管理者承担拖车义务,将其拖离主干线恢复道路通畅。

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车、肇事车、抛撒物等障碍物的清除由市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清除障碍物作业的车辆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执行清除障碍物作业任务时,必须开启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除清除障碍物作业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拖拽故障车、肇事车。

为此,他建议尽快制定实施细则,管理部门应自行配置符合技术规范的清障施救牵引车辆,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企业,提供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对停留在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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