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假期结束,加班工资咋算?补休与加班费可否二选一?戳这里→)
一、国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
一、国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二、扩展资料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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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拓展阅读
国庆假期结束,加班工资咋算?补休与加班费可否二选一?戳这里→
国庆假期结束了,这个假期你加班了吗?对于“加班族”来说,加班工资如何领,成为最关心的话题。那么,加班费能拿到多少,怎么计算?用补休替代可以吗?
国庆节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规定,
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10月4日、5日、6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从2021年8月1日起,江苏全省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一类地区镇江市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为例,日工资最低约为104.83元。这样算来,国庆节当天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314.48元(104.83×3),4日到7日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209.66元(104.83×2),如果国庆7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1782元的加班费,相当于17天的工资。
不过,人社部门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不发加班费,换补休行吗?
那么,节假日放假期间安排加班,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
有单位提出,“可不可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后,安排员工补休几天呢?”但人社部门表示,补休虽好,但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是“二选一”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当天企业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国庆节前三天不能后补,只要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
不过,补休可以和休息日加班搭档。法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10月4日到7日,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同时也提醒加班族们,如果加班费被克扣,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电话12333进行举报。
综合:扬子晚报、今日镇江
来源: 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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