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样确定抚养费标准(离婚时,如何确定抚养费?)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离婚时怎样确定抚养费标准拓展阅读
离婚时,如何确定抚养费?
#法律知识
Q问:离婚时,如何确定抚养费?
A答:离婚时,必然面临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很多时候,都会有情绪存在,觉得婚已经离了,怎么也不愿意再给钱给对方,可这钱是为了孩子的生活,未来,作为父母,没有任何理由去逃避,拒绝,这是法定的义务,更是道德的义务。为人父母,应该想明白这个道理,亦是做人的原则。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在协议离婚中,对于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是双方协商确定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应该不降低孩子原有的生活水平为基础。父母双方对于收入的水平,基本都会知根知底,协议离婚,本身就是和平分手,对于孩子抚养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基本对于抚养费,也会相对顺利的协商一致,即使不符合双方的实际收入情况,亦会努力达成。出现抚养费较低的情况,直接抚养的一方,应该已经做了深入的自我评估,可以更多的独立承担。再者就是,就是因为一些原因,想尽快的离婚,在这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
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的依据,基本会考虑这几个方面,一是双方的收入水平,一般考虑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作为一个基础建议;如果有多个孩子需要抚养,一般以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作为范围。二是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一般考虑统筹地区平均支出,作为依据,酌情认定,这个额度相对是比较低的。因此,在诉讼离婚时,要细致准备对方收入情况证据,孩子日常消费情况证据,给予法院有个客观的参考,有了参考依据,才有可能更多的支持。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明白,抚养费的问题,是面向未来的,以现在的标准做未来的准备。未来无论是生活水平,还是各种教育等花费,是必然增长的。有时还会发生一次性大额支出,比如医疗,很可能这种固定抚养费是无法覆盖的,甚至是影响孩子的日常生活。在一段时间后,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数额,协议离婚中,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直接约定增长比例,大额医疗支出的分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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