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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算合法婚姻(有事实婚姻就能构成重婚罪?)

一、怎么样算合法婚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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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算合法婚姻(有事实婚姻就能构成重婚罪?)

一、怎么样算合法婚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准备好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前往民政局并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

二、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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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算合法婚姻拓展阅读

怎么样算合法婚姻(有事实婚姻就能构成重婚罪?)

有事实婚姻就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在刑法中是一个不起眼的小罪,它的最高刑期只有两年。然而,正是这个不起眼的小罪,却让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破费周折,尤其是重婚罪中最普遍、也是最为复杂的事实重婚犯罪问题。

事实重婚犯罪认定的主要争议问题有两点:(1)如何界定事实婚姻,它与非法同居的关系,以及原被告之间存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2)“事实婚姻”是不是婚姻,它的本质是什么,被告能不能构成重婚罪?

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女)出生于1970年4月14日,1990年5月与颜某按照当地风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于1991年2月、1993年3月、1995年6月分别生育三个子女。2008年5月,刘某某离家并与同村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一起生活,张某某明知刘某某尚未离婚,二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也先后生育了三个子女。关于本案的定性,一致认为张某某是否构成重婚罪与刘某某是否构成重婚罪具有一致性。

关于刘某某的行为性质,则存在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重婚罪保护的法益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前一婚姻必须是合法婚姻,即前婚姻必须是法律婚。鉴于事实婚姻并未经过法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故事实婚姻不构成重婚罪的前提。刘某某的前婚姻是事实婚,即使之后其与张某某以夫妻名义生活,也不构成重婚罪。第二种观点认为,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登记制度,因此,重婚罪的成立要求前婚姻和后婚姻都是法律婚。在本案中,刘某某之前与颜某、之后与张某某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故其与张某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并未侵害婚姻登记制度,不构成重婚罪。第三种观点认为,重婚罪中的“有配偶”并非一定是指登记结婚的配偶,事实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也应包含在内。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 刘某某之前与颜某从1990年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刘某某与张某某之后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行为系对之前婚姻关系的破坏,依法构成重婚罪。

前述三种观点的主要分歧有三:一是事实婚姻是否具有婚姻的本质;二是重婚罪保护的法益是一夫一妻制还是婚姻登记制;三是事实婚姻对重婚罪认定的影响如何。

法院经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之前与颜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8年,形成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2008年,刘某某在明知自己属于有配偶的人却再次与张某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并生育三个子女,也形成了事实婚姻。刘某某与张某某的事实婚姻关系属于对之前合法婚姻关系的破坏,刘某某依法应构成重婚罪。作为相婚者的张某某,在明知刘某某在尚未解除婚姻关系时,与刘某某以夫妻名义生活,依法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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