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深圳产假天数有几天)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以上是蓝箭律师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蓝箭律师网。
深圳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拓展阅读
深圳产假天数有几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加30天产假,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还可以增加80天的奖励假
这样正常可以休98+80,178天产假!
想知道更多咨询,记得关注我!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深圳产假天数有几天)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