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深圳近期离婚登记暂停网上预约!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或现场预约)
一、深圳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的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

一、深圳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免签名,一式三份);
4、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居民、居民、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本前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前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居民除应当出具本前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此外,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照片。
二.深圳市离婚登记程序: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的,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及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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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近期离婚登记暂停网上预约!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或现场预约
来源:读特
16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目前全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正在进行调整。系统调整期间,离婚登记申请预约暂时不能通过网上预约,请通过电话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或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现场预约。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
服务电话:96980、12349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
服务电话:25608873、12349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
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3楼
服务电话:22320204、12349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叉处
(西南角)
服务电话:96881、12349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服务电话:27751404、12349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
西座三楼南侧
服务电话:28948173、12349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
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
服务电话:23336173、12349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沙坣社区东纵路145号
旭丰楼东座9楼(国税大楼)
服务电话:84622166、12349
光明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
光明商会大厦三楼
服务电话:88211351、12349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
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厅
服务电话:28333039、12349
见习编辑 王子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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