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普法】吸毒被抓要不要坐牢?)
一、吸毒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不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
一、吸毒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我国对于毒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13号)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四)吗啡一百克以上;(五)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八)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三)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四)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五)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八)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三)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四)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二)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三)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四)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超过前款所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大”。
第五条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较大”;非法种植大麻三万株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大”。
每一个国家都是禁止吸毒的,而且都会有禁毒公益广告提醒每一位人。我们在实践中也看到很多吸毒新闻,许多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吸毒导致妻离子散,这种现象还不止一起,所以,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关爱家庭。如果您对吸毒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蓝箭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来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吸毒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拓展阅读
【普法】吸毒被抓要不要坐牢?
丨云南省禁毒办 编辑发布丨
吸毒到底是犯罪还是违法?经常有人这么来问,大家都知道,我们常常说违法犯罪,却不知道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违法≠犯罪,二者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
违法与犯罪
违法是什么?
违法,也叫做违法行为,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它是指特定的法律主体(个人或单位)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或导致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
犯罪又是什么?
犯罪,作为罪体构成要素的行为,是指行为主体基于其意志自由而实施的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身体举止。
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的确切、简要的说明,即触犯了法律构成罪行,做出违反法律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
常常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但本质上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我们可以说吸毒是违法的行为,但其并不构成犯罪。
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吸毒是单纯的自伤行为,并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譬如自杀、自残行为就没有触犯法律,刑法不为其提供保护。
吸毒虽然属于个人行为的一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吸毒侵害了他人,比如做出一些伤人行为、暴力事件触犯了刑法,那是犯罪行为的,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
别以为吸毒不是犯罪就无所谓
吸毒依旧是违法行为,一个人吸毒不光是危害吸毒者本身,其实还有整个社会,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是吸毒者养活了毒贩和制毒人员,贩毒这个“行业”其实和其他犯罪团伙的性质不太一样,相比那些偷盗团伙、抢劫团伙等,贩毒团伙发展壮大,后果可能更加不堪设想,毒贩们会怂恿更多的人吸毒,其实就是间接侵害了他人,所以我们会将贩毒划分为犯罪行为。
吸毒者最后总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事实证明很多吸毒者最后总是被毒品送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毒品发挥了其至关重要的作用,毒驾、因吸毒导致的暴力案件频频发生,因为吸毒丧失人格尊严的情况变得严重,一言不合就能让吸毒者干出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来。
为什么要将吸毒定义为违法?
① 吸毒行为与毒品犯罪、财产性犯罪、经济犯罪和暴力性犯罪有极高的并发性
②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③ 吸毒后可能产生幻觉,进一步引发犯罪
④ 吸毒成瘾可能产生相应的精神疾病,侵害他人的法益
我国法律是禁止吸毒的,除了一些对于社会产生的危害,还能够对自己的家庭产生危害,譬如吸毒者通过注射等行为传播一些严重的疾病给家人,产生各种躯体精神疾病的时候给家人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
吸毒虽然不是犯罪行为,但是也是违法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清毒品之于我们个人、他人的危害,主动远离毒品,学会对毒品说不!
我们必须认清毒品之于我们个人、他人的危害,主动远离毒品,学会对毒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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