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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在外省买了房,如何在长沙提取公积金?官方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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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在外省买了房,如何在长沙提取公积金?官方回复来了)

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长沙市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

二、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长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房,包括开放商商品房、二手房、拍卖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

2、偿还购房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3、租赁自住房;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退休;

8、继承或受遗赠人的提取;

9、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

除上述提取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公积金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外(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含90平方米),不受本款规定限制,仍执行既可贷又可提的政策);

3、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第3套及以上住房(已注销的住房套数(限一套)可不计)以及偿还第3套及以上住房(已注销的住房套数(限一套)可不计)商业贷款本息的;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商业用房贷款本息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偿还购买独栋别墅、联体别墅贷款本息的;

6、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7、缴存职工在1年内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租房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提前结清还贷提取除外)的;

8、非工作原因或非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异地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

9、购房人不是本人或配偶购房或还贷的(已签订公积金划拨协议的除外)。

综合上面的介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长沙市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蓝箭律师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拓展阅读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在外省买了房,如何在长沙提取公积金?官方回复来了)

在外省买了房,如何在长沙提取公积金?官方回复来了

3月15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为:如果职工配偶在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如果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但若是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欠缴6个月以上、封存的,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也不能按缴存基数合并计算月收入。

就当前来说,在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值得关注的是,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而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可至65岁。另外,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期限与《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挂钩。

市民若是想提前还款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有没有次数和金额限制?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签订合作公约的城市,其缴存职工可至长沙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那么,职工在外省购买新建商品房,也可以提取长沙的住房公积金吗?

潇湘晨报记者获悉,职工家庭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满足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在长沙缴纳住房公积金。且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②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③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④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⑤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⑥契税完税凭证;

⑦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⑧外省购房地为职工配偶当前工作地的应提供近3个月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外省购房地为职工配偶曾经工作地的应提供与购房时间一致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购房地为职工家庭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住址认定,若身份证住址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职工可以主动提供户口簿核查,我中心可依据户口簿住址认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再者,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额),提取金额至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位。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来源:潇湘晨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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