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大陆登记结婚有哪些规定(香港假结婚得不偿失!不仅只获得微薄报酬,更要惹上官司牢狱之灾)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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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假结婚得不偿失!不仅只获得微薄报酬,更要惹上官司牢狱之灾
文|郑敢言
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7月13日在法庭就一宗假结婚骗案判刑后,揭露瓦解历来最大宗假结婚犯罪集团的行动内情(行动代号“圈套”),该假结婚集团由2014年至2018年活跃期间,以金钱报酬诱使港男港女与内地居民假结婚,令对方取得来港单程证,其间共安排逾150宗假结婚,涉款逾千万港元。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涉嫌“假结婚移民”的人士,一旦确认,将面临最高港币15万元的罚款及入狱14年的判罚。 而干犯串谋欺诈罪行,违反普通法,即可根据《刑事罪行条例》及《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相关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
虽然港府严厉打击,假结婚案例仍屡禁不止。其实,从假结婚来港到真正定居,几年里不能光明正大地打工、生活,最多只能偷偷摸摸做点类似保姆的活计,繁华都市的灯红酒绿,终究与假结婚者无缘。这样提心吊胆又耽误青春的生活,真不知有何值得向往的?
“上错贼船,现在好惊,好怕好多手尾跟!”一名20多岁的假结婚申请人朱小姐(化名),在社交网站被利诱“揾快钱”赚50万元,她数日后便决定乘坐高铁到福建与“丈夫”会面,短短两日便完成结婚及办理“丈夫”申请双程证等手续。但所有手续完成后,朱小姐只获得1万元报酬,更得悉“丈夫”缴交仲介总费用仅为12万元,“赚50万元”由始至终只是骗局,现心生后悔,更担忧需承担法律责任,终日惶恐不安。事实说明,香港假结婚得不偿失,不仅只获得微博报酬,更要惹来官非。
近年香港市民与内地人因“假结婚”而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愈来愈多。当中成功被定罪的原因除了执法部门努力外,竟然其一主要原因是假结婚配偶一方主动向警方举报自首。这点不禁令人产生疑问,为何明知此举会被起诉及被监禁仍然会毅然步入警署自首并甘愿面对法律制裁?
很多时候,参与者在签署结婚证书后才发觉须要配合对方一连串的申请程式,好让内地一方能“办妥”手续藉以符合其来港探亲或家庭团聚之目的,该程式手续包括亲身前往内地当局协助及证明关系。当他们后悔当日所作协议之时,临阵退缩只会惹来更多滋扰、威逼甚至恐吓之言语,此时,收取报酬的一方陷于进退两难的局面,去与不去内地办手续均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最后唯有选择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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